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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2011-14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1年7月12日向各位董事以书面和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11年7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应到董事9人,亲自表决9人,会议由董事长武宪章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经审议并逐项书面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刊载于2011年7月26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召开201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 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 公司关于增补田冬云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详尽资料详见公司第 四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公告,刊载于2011年4月1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25日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 2011-15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8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8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1年7月12日向各位监事以书面和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11年7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建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7月25日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 2011-16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决定召开201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8月10日(星期三)上午10:30(北京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58号 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公司关于增补田冬云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截止2011年8月4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四)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1年8月9日至10日10:00-18:00。 2、登记需提交的有关手续: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股东证券帐户卡、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3、登记方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亲自到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办理登记手续的地点及部门: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58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909-2268189;传 真:0909-2268162; 邮 编:833400。 联 系 人:王国军、彭向前 联系地址: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58号新赛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25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股东代理人 先生(或女士)出席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股东代理人姓名 ,性别 ,民族 , 年 月 日 出生,身份证号码 。 (二)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号码为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年 月 日,持有新赛股份 股,股东代理人代表的股份数为 股。 (三)股东代理人享有表决权、发言权,并以股东大会要求的表决方式表决。 (四)股东代理人对已列入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或公告)审议的以下事项(或议案)投同意票(请列示议案名称): 股东代理人对已列入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或公告)审议的以下事项(或议案)投反对票:(请列示议案名称): 股东代理人对已列入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或公告)审议的以下事项(或议案)投弃权票(请列示议案名称):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五)对列入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监票人、审查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等,股东代理人享有表决权。 (六)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股东代理人不得转委托。 (七)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股东名称/姓名(签章): 股东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股东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持有股份种类: 委托签署日期: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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