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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1-04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11-07-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是否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 □ 是 √ 否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1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1年6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进行了披露。 二、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90,750,5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18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090,750,529股,分红后总股本仍为1,090,750,529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8月2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1年8月3日; 红利发放日为2011年8月3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1年8月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1年8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分红派息后,本公司股本没有发生变化。 七、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本次分红派息结束后,原期权行权价格需根据以下公式进行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调整前的行权价格为14.60元/股,每股派息额为0.02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应为14.58元/股。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局秘书处 咨询地址:深圳市笋岗东路宝安广场A座28层 联系人:张晓峰 咨询电话:0755-25170382 传真电话:0755-25170300 九、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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