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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1-18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1-07-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11年7月28日。 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数量为:2,669,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6.87%。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为: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集团”)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及其承诺情况 200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股份收购资产的议案》。2006年6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6〕109号《关于核准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向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行新股购买资产的通知》。本次新增A股发行价格为4.19 元/股,数量为13.69亿。上述股份已于2006 年6 月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托管。 太钢集团承诺其本次新增股份自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2008年8月20日,太钢集团追加承诺:太钢集团持有的本公司尚未解除限售股份在原承诺基础上延期锁定二年。 说明:2007年5月份公司实施2006年度10转增3的分配方案,2008年10月份公司实施2008年中期10转增5的分配方案, 本次解禁股份数量调整为2,669,550,000股。 二、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和数量 时间:2011年7月28日 数量:2,669,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6.87%。
三、股份结构变动表
四、有关股东所作出的限售承诺履行情况 太钢集团一直严格履行承诺,其所持本公司股票未发生交易及转让情况。 五、太钢集团不存在对太钢不锈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太钢不锈也没有对太钢集团进行过任何担保。 六、控股股东对其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处置相关情况说明 太钢集团在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无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解除限售流通股的计划。 太钢集团同时承诺:如果计划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太钢集团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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