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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0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7月25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7月22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9名董事均以通讯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讨论,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销售网络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销售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根据具体实施地点的经济发展情况、商圈情况、在谈店铺情况,在全国地级市以上城市范围内选择经济发展速度较快、成功实施可能性较大、与公司市场定位相吻合的地点以租赁或购置的方式取得23家自营店。 关于销售网络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之事宜,已经由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销售网络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42)。】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在无锡市购置旗舰店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在无锡市购置旗舰店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43)。】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1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7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7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5名监事均以通讯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销售网络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目前国际和国内经济形势发生的变化,特别是由此对国内商业店铺市场造成的重大影响,公司结合自身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变更销售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是切实可行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公司变更销售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地点。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2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销售网络建设项目 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销售网络建设项目能够获得预期收益,拟变更销售网络项目的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95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0万股,发行价格为22元/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总额594,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57,837,368.70元。销售网络建设项目是本公司募集资金实施项目之一,项目计划总投资为16,373万元,以购置或租赁的方式建设23家自营店。 目前国内和国际经济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特别是对国内商业地产市场造成了重大影响,为更好的实现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预期效益,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2011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销售网络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变更销售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二、销售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原因 本公司销售网络建设项目启动至今,中国的商业店铺市场以及消费市场均已发生了变化。在这样的环境和背景下,本公司项目原先确定下来的实施地点已不能适应目前市场环境的变化。有鉴于此,本公司有必要根据目前市场的实际情况对公司之前制定的销售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做出相应的调整,选择具有更大战略意义的店铺资源,以求创造更多的机会,更为合理、有效地配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充分实现销售网络建设项目的预期效益,实现本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三、销售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具体内容 原确定在广州、北京、南京、昆明、西安、成都、济南、武汉、佛山、韶关、南昌、肇庆、揭阳、青岛、湛江、河源、宁波、惠州、普宁、郑州、梅州、长沙、漳州23个城市以租赁或购置的方式取得23家自营店。 现根据具体实施地点的经济发展情况、商圈情况、在谈店铺情况,在全国地级市以上城市范围内选择经济发展速度较快、成功实施可能性较大、与公司市场定位相吻合的地点以租赁或购置的方式取得23家自营店。 上述对销售网络建设项目的调整扩大了项目实施地点选择范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本次调整将导致销售网络建设项目所涉及的部分实施费用的变化,若由此造成本项目的募集资金不足,本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足。 四、销售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所存在的风险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对销售网络建设项目的调整扩大了项目实施地点选择范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该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由于本次调整仅将项目实施地点选择扩大到全国地级市以上范围,本项目所面临的风险与《招股说明书》中提示的风险仍然相同。 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五、关于公司变更销售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销售网络建设项目启动至今,国内的商业地产市场以及消费市场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原定的本项目实施地点中符合公司购买或租赁用于建设自营店的商业地产,无论在价格上或是在商圈环境上已不能适应公司的要求。鉴于此,公司有必要根据目前市场的实际情况对之前制定的销售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做出相应调整,选择具有更大盈利预期的店铺资源,以求更为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充分实现销售网络建设项目的预期效益,实现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我们同意公司根据现根据具体实施地点的经济发展情况、商圈情况、在谈店铺情况,在全国地级市以上城市范围内选择经济发展速度较快、成功实施可能性较大、与公司市场定位相吻合的地点以租赁或购置的方式取得23家自营店。上述对销售网络建设项目的调整扩大了项目实施地点选择范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目前国际和国内经济形势发生的变化,特别是由此对国内商业店铺市场造成的重大影响,公司结合自身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变更销售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是切实可行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公司变更销售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地点。 七、保荐机构意见 作为凯撒股份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海通证券通过审阅相关董事会、监事会文件和独立董事意见等文件对公司本次销售网络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事项进行核查,认为: 凯撒股份本次销售网络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事项履行了必备的法律程序,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盈利能力;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本保荐机构同意凯撒股份销售网络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关于公司变更销售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网络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3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在无锡市 购置旗舰店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扩大我司销售网络建设,提高品牌影响力,公司拟向深圳茂业和平商厦无锡有限公司购买位于无锡市长江路1号深茂商业中心102室商铺,仅用作公司旗舰体验店的经营。 一、概述 1、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2、交易性质:非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名称:深圳茂业和平商厦无锡有限公司 2、公司地址:无锡新区新华路 5路创新创意产业园 D幢C102-60 3、法定代表人:张静 4、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座落:无锡市长江路1号深茂商业中心102室 2、面积:建筑面积189.08平方米。 3、房款:12,028,673元, 该房款不含税费。 4、总价款:预计不超过1350万元(包括房款,预计税费及预计装修费)。 5、用途:仅用于公司旗舰体验店的经营, 不以出售、出租为目的。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 2、资金来源:总价款预计不超过1350万元(包括房款、预计税费和预计装修费)全部以募集资金支付。 3、定价依据:开发商提供价格,经双方协商确认本次交易价格。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该店铺处于城市繁华商贸区,在此开设店铺,对促进公司产品在当地的销售、提升经营业绩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并在提升公司品牌形象、提高品牌知名度方面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4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3月21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以首次公开募集发行后总股本10,700万股为基数,以以前年度滚存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权益分派已于2011年4月1日实施,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1,400万股。 2011年7月15日,公司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注册号:100000400009294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珠津工业区珠津一街3号凯撒工业城 法定代表人:郑合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壹仟肆佰万元整 实收资本:人民币贰亿壹仟肆佰万元整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服装(皮革服装)、服饰、皮鞋、皮帽、皮包、玩具、钓鱼用具;服装、皮鞋、皮帽、皮包、皮料(羊皮、猪皮)、玩具、钓鱼用具的批发、零售(新设店铺应另行报批);进出口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产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7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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