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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6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7-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1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1年7月25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常年法律顾问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保函额度人民币30000万元,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事宜并签订有关合同及文件。 2、审议通过《关于出租深圳鲁班大厦办公楼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持有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7022号鲁班大厦办公楼6WN,6WS,6EN,6ES房产。鉴于上述房产已经不再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管理活动,公司拟将其改用于出租。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标的股份已经完成授予登记,并于2011年7月25日上市,公司注册资本、股本发生了变动。 根据公司于2011年5月27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就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向董事会授权,其中授权事项第4条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上述授权,公司现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予以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4、审议通过《关于与天津中心渔港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意向书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在天津投资建设洪涛装饰(天津)产业园项目,由公司与天津中心渔港开发有限公司在其持有的产权证号为房地证津字第10805100001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位于天津市中心渔港经济区规划望海南道以南、中央大道以北、鲤鱼门路以西、海容路以东地块进行合作。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天津中心渔港开发有限公司就意向合作事宜签订合作意向书。合作意向书将在正式签订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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