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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11-022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3、本次会议特别决议案第1项、第2项议案,需要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1年7月26日(星期二)下午2:00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召开,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7月26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二)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7人,代表公司股份4,058,968,9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771,084,200的59.946%。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本公司董事长云公民先生作为会议主席主持本次会议。 (四)本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本次会议10人;本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本次会议2人;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4项特别决议案及3项普通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注:本次会议第1项议案项下的第1.04项和第1.06项,以及第2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规定,关联股东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中国华电香港有限公司未参与上述议案的表决;该等股东所代表的股份不计入上述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的法律顾问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指派华李霞、徐国创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11-023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1年7月26日(星期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召开。本公司董事长云公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公司12名董事亲自或委托出席本次会议,其中陈飞虎先生委托陈斌先生出席。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监事会主席李晓鹏先生、监事陈斌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包括: 听取了关于办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文件报送和授权情况的工作汇报,同意本公司就本次发行工作成立由副董事长陈飞虎先生、董事陈建华先生、董事王映黎女士和董事王跃生先生组成的工作小组,并授权工作小组根据需要在下述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并适时向董事会汇报有关情况: (1)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根据届时的市场情况,决定有关本次发行方案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方式、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定价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时机等。 (2)如监管部门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发行具体方案进行调整。 (3)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或实施进度及资金需求轻重缓急等实际执行情况,全权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次序以及各项目具体投资金额。 (4)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5)办理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上述各项授权自本次董事会作出决议之日(即本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议案》之日)起生效,其中第(1)、(2)、(4)、(5)项授权于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第(3)项授权在相关事件存续期内有效。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7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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