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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1-048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公司股票自2011年7月27日开市起复牌。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7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7月25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家园绣菊园7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巧女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了《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其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2011年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2011年修订)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 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2011年修订)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2011年修订)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海宁分公司的议案》。 2011年4月18日,公司与浙江省海宁市盐官景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浙江省海宁市城市景观体系投资与建设战略合作意向书》,总投资金额约为人民币6亿元。为便于该项目的开展和日常管理,拟设立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拟定于2011年8月16日上午10点召开201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需要股东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1-050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1年7月25日下午1:00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家园绣菊园7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监事会认为《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保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1年1-6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1-051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1年8月16日上午10:00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集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家园绣菊园7号楼 3、召开时间:2011年8月16日上午10点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5、股权登记日:2011年8月11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8月11日(周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保荐机构代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 审议《董事会议事规则》; 3、 审议《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1年7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三、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11年8月12日(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1年8月12日下午四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家园绣菊园7号楼5楼证券发展部 四、 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1、联系人:武建军、唐海军 2、联系电话:010-52286666 3、 联系传真:010-52288062 五、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回 执 截至2011年8月11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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