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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11-034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进展公告 2011-07-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0年5月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同意公司与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书的议案》(公告编号:2010-017,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0年8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独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公司决定新设立独资子公司天津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由其竞买位于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内的配送中心用地(公告编号:2010-020,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就执行前述决议,现天津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已与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武清区国土资源分局签订了《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TJ10182011050),受让的国有建设用地宗地编号为津武(挂)G2010-265号。 一、土地位置 受让的国有建设用地座落于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内。 二、土地面积 受让的国有建设用地面积199,519平方米。 三、土地性质 受让的国有建设用地用途为仓储用地。 四、出让年限及规划要求 受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50年。 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为:容积率(/建筑规模):不小于0.8;建筑密度:30%-45%;绿地率:20%;建筑限高:符合《军用机场净空规定》;受让人用于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占地面积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0%。 五、成交价格 受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5490万元。天津市人人乐商品配销公司已经支付1380万元,余下的4110万元将按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 六、竞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受让的国有建设用地将用于公司华北配送中心的建设。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3、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武清区国土资源分局与天津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已与签订了《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TJ10182011050)。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号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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