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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1-07-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天科技 股票代码:60052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2层 邮政编码:200001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 2011年7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所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机构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三)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四)注册资本:822,782.118万元 (五)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10000000016182 (六)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13220921—X (七)经济性质:股份制 (八)主要经营范围: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代理买卖,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代理登记开户,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承销(含主承销),证券投资咨询(含财务顾问),受托投资管理,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九)经营期限:长期 (十)税务登记证号码:310103132241375 (十一)邮编:200001 (十二)通讯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2层 (十三)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41062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海通证券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中天科技公开增发的承销方式为承销团余额包销,海通证券包销中天科技41,154,214股股份,占中天科技总股本的10.51%。 未来12个月内,海通证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市场状况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并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在本次权益变动之前,海通证券未持有中天科技股份。 此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海通证券持有中天科技41,154,214股股份,占中天科技总股本的10.5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海通证券拥有权益的中天科技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中天科技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海通证券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有买卖中天科技上市交易股票的行为。其中累计买入3,100股,累计卖出4,900股,为民企ETF (510070)、龙头ETF(510190)一篮子股票申购赎回套利交易。买入价格区间为22.93元/股—29.44元/股,卖出价格区间为22.52元/股—29.68元/股。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王开国 签署日期: 2011年7月27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海通证券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二、海通证券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天科技办公地点。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王开国 签署日期:2011年7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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