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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1-0049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1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1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注】因公司在报告期内向全体股东实施了每10股送5股并派现金红利1.2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的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按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了基本每股收益(上年同期原每股收益为0.250元,现按调整后的股本重新列算为0.125元。)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经营业绩情况说明 2011年上半年,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较好,实现营业收入508,606,779.07元,营业利润88,158,762.18元,利润总额88,888,519.48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603,906.14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34.63%、71.85%、72.74%和73.21%。各项指标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积极调整了产品结构,高附加值和高毛利率产品比重不断增加。 2、财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和经营现金流稳定。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2,307,508,431.45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694,810,087.88元,较本报告期初分别增长了86.77%和277.79%。主要原因:一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报告期内到位;二是报告期内公司盈利增长所致。 三、其他说明 公司于2011年4月28日发布的第一季度报告中,对2011年1- 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预计为66.00%—115.00%。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603,906.1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3.21%,在前次业绩预告的范围之内。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郭现生、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崔普县、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财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申梅芹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1-0050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河南证监局对公司治理情况的综合 评价及整改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的要求,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于2011年7月4日至7月6日对我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2011年7月25日,公司收到了河南证监局《关于对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情况的综合评价及整改意见》(豫证监发〔2011〕223号),现场检查情况和整改要求如下: 一、检查情况和综合评价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1、股东大会 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规的要求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规定,会议记录完整,会议决议按时披露,不存在重大事项绕过股东大会和先实施后开会审议的情况。 2、董事会 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符合要求,没有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无正当理由被免职的情形,未发现董事与公司存在利益冲突现象;董事会设有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但未能充分发挥作用;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规定,会议决议按时披露,独立董事不存在连续三次未亲自参会情况;公司董事会秘书享受高管人员待遇;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有适当的授权,公司设有内部审计部门。 3、监事会 公司监事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符合要求,职工代表监事数量符合要求,监事会的召开能够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会议决议能够充分及时披露;监事会能够勤勉尽责,了解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4、经理层 公司经理层产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能够通过内控机制对日常经营管理实施有效控制,制定有经营管理目标责任制并有一定奖惩措施,董事会与监事会能对公司经理层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不存在“内部人控制”倾向。 5、内部控制制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在企业法人治理、管理机构治理、经营管理、业务管理、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行政办公管理等方面建立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 (二)公司独立性情况 公司发起人投入资产权属明确,不存在资产未过户情况;人员、财务上能够与控股股东严格分开,机构、业务能够相对独立于控股股东,建立了制止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产的长效机制;能够自主招聘职工;目前,公司与大股东控制的企业之间仍存在持续性关联交易,2010年向关联方林州铸锻公司采购3199.55万元,销售1031.19万元,分别占同期营业成本和营业收入的5.16%和1.21%。 (三)公司透明度情况 公司能够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责任人,并得到有效落实;明确了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披露程序并能够按时披露;制定了重大事件的报告制度,对事件的发生、发展、结果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二、整改要求 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内部制度的要求进行日常规范运作,公司独立性较强、透明度较高,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整改提高。河南证监局要求我公司以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努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解决以下问题: 1、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记录比较简单,部分会议记录没有发言要点,公司应加强会议记录管理。 2、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较少,公司应加强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3、公司上市后对外投资较多,公司应加强对参、控公司的管理,细化各项管理办法。 我公司在收到河南证监局的上述文件时,立即上报了公司董事会,董事会高度重视河南证监局在上述文件中对我公司所提出的问题,要求公司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每个问题都要具体落实到责任人,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公司董事会将在河南证监局要求的时限内制定出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7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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