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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92 证券简称:奥飞动漫 公告编号:2011-021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7-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2011年7月27 日09:30时;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珠江新城临江大道5号保利中心10楼;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制。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蔡晓东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数307,2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5.00%。 公司部分董事、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其中赞成307,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二)负责人:彭雪峰 (三)见证律师:申林平、毛伟 (四)结论性意见: "基于以上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参加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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