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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色纺 公告编号:201-034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孚进出口有限公司(下称"华孚进出口")提供累计不超过140,000 万元银行综合额度的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十六个月,并授权董事会于担保协议签署时履行公告。详见2010年2月26日和3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和《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年7月25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署《授信额度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保2011额0421罗湖-2),公司愿意为华孚进出口签订的编号为:借2011额0421罗湖的《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债务人的一系列债务提供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币种)人民币113,888 万元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公司提供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113,888 万元,逾期担保总额为0 万元。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色纺 公告编号:2011-035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新增、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7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00-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7月26日-7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7月27日上午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7月26日下午15:00 至2011 年7月27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B座14楼会议室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计3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63,086,4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74%。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57,467,5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6.7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27人,代表股份5,618,9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02%。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伟挺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相关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63,007,3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1%;反对票7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弃权票0股。

  2、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最终发行规模将由保荐机构和公司结合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163,000,1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0%;反对票7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弃权票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2)、向公司原有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可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163,000,1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0%;反对票7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弃权票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3)、债券期限: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163,000,1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0%;反对票7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弃权票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4)、债券利率: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163,000,1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0%;反对票7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弃权票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表决结果:赞成票163,000,1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0%;反对票7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弃权票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6)、拟上市交易所:公司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票163,000,1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0%;反对票7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弃权票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7)、担保条款: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安排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表决结果:赞成票163,000,1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0%;反对

  票7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弃权票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8)、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票163,000,1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0%;反对票7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弃权票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9)、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163,000,1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0%;反对票7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弃权票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63,000,1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0%;反对票7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弃权票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4、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偿还保障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63,000,1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0%;反对票7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弃权票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法律顾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指派律师到现场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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