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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1-临009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新农”)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1年7月26日早上9: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俊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一、经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一是将“惠州成农年产23万吨猪饲料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成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金新农饲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潭头村”变更为“惠州市大亚湾区荃湾综合港区”;二是将“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惠州市成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潭头村”变更为“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园区”。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票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

公司独立董事蔡辉益先生、刘宁女士、孙俊英女士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惠州成农年产23万吨猪饲料项目”和“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变更。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所涉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相关部分。

监事会发表意见:同意变更“惠州成农年产23万吨猪饲料项目”和“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两个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1年7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相关部分。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税昊峰、张奇英发表了专项意见:同意实施本次变更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该变更事项待股东大会通过之后即可实施。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专项核查意见》。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2011年7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足够的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2011年度向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车公庙支行、深圳发展银行公明支行、招商银行深圳皇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公明支行、光大银行深圳园中园支行五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55,000万元整,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同意授权董事长陈俊海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票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1票。董事王坚能先生对此议案投了弃权票,弃权原因:认为公司有超募资金未用完,近两年不需要贷款。

公司独立董事蔡辉益先生、刘宁女士、孙俊英女士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2011年向五家银行申请总计人民币5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所涉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相关部分。

监事会发表意见: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2011年7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相关部分。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2011年7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在公司经营范围中拟增加“畜牧养殖和销售;饲料原料贸易;粮食收购和加工”。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进出口业务;畜牧养殖、销售及技术服务;饲料原料贸易;粮食收购和加工。”公司上述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变更为准。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票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票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

新《公司章程(2011年7月)》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上海金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节约公司资源,减少核算单位,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运作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经营战略调整的需要,注销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金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票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

《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上海金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1年7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加快市场拓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表决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票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

公司独立董事蔡辉益先生、刘宁女士、孙俊英女士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所涉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相关部分。

监事会发表意见: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该等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2011年7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相关部分。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及保荐代表人税昊峰、张奇英经核查后发表专项意见: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详见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专项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登载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及2011年7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1 年8月22日召开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以下议案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

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票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

具体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刊登于2011年7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专项核查意见》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专项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所涉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要求,经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作出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修订情况如下:

原来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进出口业务。

修改后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进出口业务;畜牧养殖、销售及技术服务;饲料原料贸易;粮食收购和加工。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1-临010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7月21日上午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1年7月26日(星期二)上午11: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记名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一、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对“惠州成农年产23万吨猪饲料项目”和“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两个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变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变更“惠州成农年产23万吨猪饲料项目”和“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两个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车公庙支行、深圳发展银行公明支行、招商银行深圳皇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公明支行、光大银行深圳园中园支行五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为55,000万元人民币,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稳步有序推进,满足公司运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

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该等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二、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1-临011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新农”)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拟将“惠州成农年产23万吨猪饲料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成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金新农饲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潭头村”变更为“惠州市大亚湾区荃湾综合港区”;拟将“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惠州市成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潭头村”变更为“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园区”。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证券代码:002548,证券简称:金新农)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66号),已公开发行A股2,4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57,6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54,542.4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20,721.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中审国际验字【2011】01020071《验资报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惠州成农年产23万吨猪饲料项目15,203.46
长沙成农年产10万吨猪饲料项目9,995.91
哈尔滨远大牧业年产6万吨猪饲料项目2,000.00
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6,621.40
合 计33,820.77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介绍

1、“惠州成农年产23万吨猪饲料项目”

本项目利用公司作为教槽料行业龙头地位的竞争优势,通过新建惠州成农年产23万吨猪饲料项目,新建3条膨化线、2条膨胀线和4条制粒线,年设计产能18万吨;新建2条预混料生产线,年设计产能5万吨,增加产能,解决产能瓶颈问题,进一步提高产品的生产能力,以满足客户对公司产品需求量日益扩大的需要。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包括猪用配合料(含教槽料)、猪用浓缩料、猪用预混料在内的系列猪饲料产品18.40万吨的实际生产能力。

本项目总投资共计15,203.4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土地使用权、生产厂房、仓库、设备购置安装、配套设施等投资)总额11,203.46万元;流动资金4,000万元。项目拟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为1.5年。本项目的实施主体是惠州成农。通过公司增资给惠州成农后,由惠州成农作为投资建设主体组织实施。

2010年2月22日,经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以惠州成农为主体建设“惠州成农年产23万吨猪饲料项目”。

关于“惠州成农年产23万吨猪饲料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1年2月1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第十三节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之“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之“(一)惠州成农年产23万吨猪饲料项目”。

2、“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

本项目通过建设科研中心大楼、综合楼和中试车间,在利用公司已有研发成果、技术优势和应用经验的基础上,围绕动物营养学建立的整个生产运营及品质管理体系,从动物营养需求参数确定,到针对性配方设计、原料成分鉴别、加工参数控制和饲料配套技术使用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继续开发和创新“成农”和“轻松”品牌系列产品,充分满足了广大养殖户对猪不同生长阶段、不同层次和不同需求的营养需要。同时,建设饲料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平台,实现饲料生产加工的全过程控制和可追溯性,促进猪饲料质量安全,有效增强企业的行业竞争力。

本项目投资总额6,621.40万元,项目全部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1.5年。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选址在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潭头村,实施主体为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州成农。

关于“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1年2月1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第十三节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之“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之“(四)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

三、变更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基本情况和原因

(一)“惠州成农年产23万吨猪饲料项目”

1、变更的基本情况

“惠州成农年产23万吨猪饲料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成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金新农饲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潭头村”变更为“惠州市大亚湾区荃湾综合港区”,除此外,该项目的投资方向、实施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

2、变更原因

广东金新农饲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系金新农的全资子公司。现已取得编号为惠湾国用(2011)第1321030043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地块座落于大亚湾区澳头荃湾港区地号为103177、图号为511.7-506.3的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30000平方米,距惠州港码头约800米、南面紧邻正在建设中的中储粮惠州粮库,东面距荃湾港区铁路专线货运站,港区距惠深沿海高速约2公里,交通极为便利。相对于惠州市成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所在地“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潭头村”具有不可比拟的交通和运输环境。考虑到公司未来的经营运行成本,本着成本效益的原则,公司决定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二)“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

1、变更的基本情况

“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惠州市成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潭头村”变更为“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园区”,该项目的投资方向、实施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

2、变更原因

“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承担着整个金新农股份公司的研发工作,掌控着金新农最核心的技术和研发项目,还要服务于金新农旗下各公司,负责向各子公司提供核心料。深圳一直是人才、技术、信息、物流、环境等最发达的地区之一,也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最多的地区之一。公司已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在研发技术上有一定的优势。且公司已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签定了《土地使用权出让书》(合同编号:深地合字【2011】7016号),成功竞买取得光明高新区A622-0102地块土地使用权。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公司决定变更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四、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的目的

以上两个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变更,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同时可以为公司节省经营运行成本,有利于公司在饲料领域的业务发展。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后存在的风险

本次变更仅涉及以上两个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发生变更,投资方向、实施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项目的市场前景,可能存在的风险如因市场、技术、经营管理、政策等因素引致的风险均与原来的相同。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变更不会对项目投入、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若因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变更使实际投入超出募集资金原计划投入,超出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六、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明确同意公司对以上两个项目进行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变更;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

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通过查阅公司相关资料,询问公司高管,经过认真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对“惠州成农年产23万吨猪饲料项目”和“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两个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变更,未实质性地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

2、这种变更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用地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节省投资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所作调整是一种必要的、可行的调整。

3、同意公司对“惠州成农年产23万吨猪饲料项目”和“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所涉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相关部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惠州成农年产23万吨猪饲料项目”和“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两个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变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变更“惠州成农年产23万吨猪饲料项目”和“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两个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1年7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相关部分。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及保荐代表人税昊峰、张奇英经核查后认为:

1、本次变更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已经公司充分论证,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运营管理,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

2、本次变更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已履行相关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变更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会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和方式,不会对项目投入、经济效益实现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本次变更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及保荐代表人税昊峰、张奇英同意实施本次变更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该变更事项待股东大会通过之后即可实施。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专项核查意见》。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所涉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1-临014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002548,证券简称:金新农)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66号),已公开发行A股2,4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57,6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54,542.4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20,721.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中审国际验字【2011】01020071《验资报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惠州成农年产23万吨猪饲料项目15,203.46
长沙成农年产10万吨猪饲料项目9,995.91
哈尔滨远大牧业年产6万吨猪饲料项目2,000.00
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6,621.40
合 计33,820.77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4,542.40万元扣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资金33,820.77万元,金新农本次超募资金金额为20,721.63万元。

根据金新农发展需要,分别经金新农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201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721.63万元的超募资金中,有5,1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3,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目前,金新农尚有超募资金12,621.63万元未作使用安排。

二、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则以及金新农《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金新农此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此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加快市场拓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三、公司承诺

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披露。

四、董事会决议情况

上述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二节监事会第二次(临时)审议通过。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阅读和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具有现实必要性。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所涉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相关部分。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意见: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该等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1年7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相关部分。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及保荐代表人税昊峰、张奇英经核查后认为:金新农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已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及保荐代表人税昊峰、张奇英核查后认为:金新农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

同时,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及保荐代表人税昊峰、张奇英将持续关注金新农剩余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金新农在实际使用该部分资金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对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并投资于主营业务,不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等,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金新农全体股东利益,并对超募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时发表明确的核查意见。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专项意见》。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所涉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1-临012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确保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足够的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资金,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临时)次会议于2011年7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2011年度公司拟向五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55,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1、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车公庙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

2、同意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公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

3、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深圳皇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

4、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公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

5、同意公司向光大银行深圳园中园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

同意公司2011年度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55,0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陈俊海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银行借款总额为0.00万元,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二、审议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2011年7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相关部分。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2011年7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相关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蔡辉益先生、刘宁女士、孙俊英女士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2011年向五家银行申请总计人民币5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所涉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相关部分。

以上授信综合额度事项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编号:2011-临015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8月22日(星期一)10:00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将石社区上石家上南工业区1号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形式

股权登记日:2011年8月18日(星期四)

二、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11年8月18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和2011年7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相关公告。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1年8月19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1年8月19日下午4点送达)。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将石社区上石家上南工业区1号)。

3、登记办法:

(1) 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须在2011年8月19日下午4点前送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

联系人:翟卫兵 冉茂春

电 话:0755-27166396

传 真:0755-27166396

地 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将石社区上石家上南工业区1号

邮 编:518106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六、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和回执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除以下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外,本委托书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受托人关于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外如下: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一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议案二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三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议案四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权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回 执

截止 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帐户: 股东姓名(盖章):

出席人姓名:

日期:2011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编号:2011-临013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

上海金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金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农生物”)是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由本公司与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成农饲料有限公司(下简称“上海成农”)于2009年11月18日共同出资设立。上海金农生物的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本公司持有95%的股权,上海成农持有5%的股权。

根据本公司经营战略调整的需要,为节约资源,减少核算单位,提高管理效率和运作效率;同时,同在上海市成立于2004年的上海成农现已与出租方续签了九年的《资产租赁合同书》,上海成农也将对原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产能由现在的年产5万吨扩充至10万吨,基本上可以满足华东地区的市场供应需求。基于上述情况,本公司决定注销上海金农生物。本公司于2011年7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上海金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

截至2010年12月30日,上海金农生物总资产为496.92万元,净资产为496.72万元,净利润为5.33万元,营业收入为0元(以上数据已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11年6月30,上海金农生物对外存在约8.80万元的债权,无对外债务。故注销该公司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影响。

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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