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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7TitlePh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1-07-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数量为3,564,12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28%;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428,12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23%;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8月2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09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拟以34.0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110人授予共计3,035,100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修订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2010 年6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该修订稿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

2010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鉴于公司于2010年5月7日实施了每10股送红股5股、转增5股、派6元人民币现金的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10年6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将授予数量调整为6,070,200股,授予价格调整为16.72元,并确定2010年6月24日为授予日。

鉴于两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2010年7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将授予数量调整为5,940,200股,授予人数调整为108人。

2010年7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0年7月19日。

2011年7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同意108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第一期解锁数量为3,564,12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28%;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428,12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23%;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8月2日。

二、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情况

(一)禁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0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自2010年6月24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2个月为禁售期。截至2011年6月24日,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禁售期已届满。

(二)解锁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前一年度的绩效考核中不合格。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3、2010年的净利润不低于1.3亿元,且截至2010年12月31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6%。

上述净利润与净资产数据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和未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两者较低的为准。如果公司当年发生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及对应净利润额不计入当年净利润净增加额和净资产的计算。

2、2010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6.4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5.69%,若剔除股权激励增发股份对净资产的影响,则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7.00%,均高于16%的业绩目标。

因此,2010年业绩实现满足解锁条件。


4、2010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07年、2008年、2009年)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2010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0亿元,高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1.04亿元;2010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3亿元,高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0.96亿元,满足解锁条件。
5、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符合公司《200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对激励对象的考核要求。2010年度,108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合格,满足解锁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已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董事会认为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一期解锁的核实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满足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备忘录1-3号》及公司《200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在考核年度内均考核合格,且符合其他解锁条件,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满足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08名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共3,564,120股限制性股票的决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备忘录1-3号》及公司《200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解锁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公司于2011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108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同意公司向激励对象进行解锁。

六、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就公司200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大华股份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已满足,尚待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提交的解锁申请后,统一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

七、本次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股份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8月2日。

2、本次解锁数量为3,564,12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28%;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428,12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23%;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8月2日。

3、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08户。

4、各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股)第一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股)剩余未解锁限制性股票数(股)第一期解锁数量中实际可上市流通数(股)
吴坚董事会秘书、

副总裁

520,000156,000364,000130,000
魏美钟财务总监、

副总裁

520,000156,000364,000130,000
应勇副总裁520,000156,000364,000130,000
张兴明副总裁480,000144,000336,000120,000
陈雨庆副总裁300,00090,000210,00075,000
沈惠良副总裁200,00060,000140,00050,000
吴云龙副总裁180,00054,000126,00045,000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01人)9,160,4002,748,1206,412,2802,748,120
合计(108人)11,880,4003,564,1208,316,2803,428,120

注:1)公司于2011年6月8日实施了每10股送红股5股、转增5股、派6元人民币现金的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11,880,400股;

2)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坚、魏美钟、应勇、张兴明、陈雨庆、沈惠良、吴云龙)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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