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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11034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7-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1年7月28日(星期四)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1年7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登载于2011年7月29日出版的《证券时报》和同日的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黄文玥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简历附后。其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聘任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黄文玥女士简历如下: 黄文玥,女,1986年11月生,中国国籍,学士学位,2009年10月至今在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工作,现任公司法务部副经理。2011年1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和其他关联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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