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股票代码:000037、200037;公告编号:2011-041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2011-07-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1年7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接到实际第一大股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来函(以下简称"深能集团"),告知:深能集团按照整体上市时的计划和安排,本着合法合规、成本最低、最有利于股东利益的原则,在深入征询监管机构意见的基础上,从实际情况出发,设计了整体上市后续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深能集团派生分立为A、B公司,新设B公司只持有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能源")的股份,其余资产全部留在存续A公司(含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10.08%股份,以及其控股子公司香港南海洋行(国际)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5.28%股份);在派生分立完成后,实现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深圳能源股份的目的。(详见深圳能源同日刊登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整体上市后续工作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1-031) 深能集团实施上述整体上市后续工作方案后,本公司股东未发生改变,对本公司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本公司将视深能集团整体上市后续工作方案进展情况,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