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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11-25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7月28日上午10: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本部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浩涛先生主持;大会的召集、召开的方式和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参加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以及股东代表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7,583,117股,占公司总股本41,942.55万股的63.8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67,583,117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总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2、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宋进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67,583,117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刘荣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67,583,117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上述人员个人简历详见2011年7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1-21号)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广新、袁凤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11-26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1年7月22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7月28日上午11:00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 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董事宋其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宋其东先生已经书面委托于瑞群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浩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出席人员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后,表决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做如下调整: 战略委员会委员:王浩涛、云清田、于瑞群、邹忠厚、宋其东、刘荣捷,召集人为王浩涛; 审计委员会委员:于长春、侯怀亮、刘荣捷、于瑞群,召集人为于长春;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于长春、侯怀亮、刘荣捷、王浩涛,召集人为侯怀亮。 上述人选均逐个表决,表决结果为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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