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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1-026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7月2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且全体董事均已书面确认收到全部会议材料。会议于2011年7月28日在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董事长仇建平、董事王玲玲因有事出差在外,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李政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浙江杭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49,067,680元,以13.98元/股的价格收购巨星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17,816,000股占总股本20%的浙江杭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4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关联董事李政、池晓蘅、徐筝回避表决。三名独立董事在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出具书面认可意见,并在事后出具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以现场会议加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1-027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收购 浙江杭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系指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科技”或“公司”)拟受让巨星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集团”)所持浙江杭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叉控股”)20%的股权。其中,巨星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收购巨星集团所持杭叉控股股权构成关联交易。 2、巨星集团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杭叉控股截@止评估基准日2010年12月31日的全部股东权益进行了评估,杭叉控股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1,249,000,000.00元。公司拟收购的巨星集团所持杭叉控股20%的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249,800,000元。本次收购杭叉控股股权定价为13.98元/股,合计金额249,067,680元。 3、鉴于评估机构对杭叉控股采用了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根据评估预测,杭叉控股2011年-2013年的净利润分别为9,750万元、10,254万元和11,232万元。拟转让股权(占杭叉控股总股本20%)自股权转让完成日起当年及以后连续二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预测数分别为:
为保证上市公司利益,巨星集团与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偿协议》, 股权转让方巨星集团承诺,拟转让股权(占总股本20%)自股权转让完成日起当年及以后连续二个会计年度拟转让股权实际盈利数低于前述预测数的,巨星集团应在公司年报披露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将差额部分一次性汇入公司指定的账户中。 在关联交易实施完毕后连续三年的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并由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一、超募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 663号文核准,巨星科技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5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9.00元,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84,1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445.2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7,704.75万元,较原61,285万元的募集资金计划超额募集资金114,854.82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健验[2010]第187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目前超募资金全部存放于专管账户内。截至2011年7月20日,公司尚可使用的超募资金余额(不含银行存款利息)为81,637.12万元。 二、关联交易概述 为有效利用超募资金,整合资源,延伸公司产业链,公司与巨星集团签定了股权转让协议,以13.98元/股的价格,拟收购巨星集团所持有的杭叉控股17,816,000股股权,占杭叉控股总股本的20%,合计金额249,067,680元。 本次交易双方巨星集团、巨星科技及标的公司杭叉控股都是实际控制人仇建平控制下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长仇建平、董事王玲玲因有事出差在外,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关联董事李政、池晓蘅、徐筝回避表决,三名独立董事分别就该事项出具了书面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实施。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1]287号)提供了标的公司未来三年的盈利预测报告,故公司未要求出具单独的盈利预测报告。 为保障巨星科技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巨星科技及巨星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规定: 1、巨星集团承诺:拟转让股权(占总股本20%)自股权转让完成日起当年及以后连续二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预测数分别为:
2、若股权转让完成日起当年及以后连续二个会计年度拟转让股权实际盈利数高于或等于净利润预测数,则巨星集团无需对巨星科技进行补偿。 3、若股权转让完成日起当年及以后连续二个会计年度拟转让股权实际盈利数低于当年净利润预测数,巨星集团应就专项审核意见核定的拟转让股权实际盈利数与净利润预测数之间差额对巨星科技进行补偿。 4、依上述第2 款确认巨星集团需对巨星科技进行补偿的,巨星集团应在巨星科技年报披露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将差额部分一次性汇入巨星科技指定的账户中。 鉴于巨星集团是浙江省百强民营企业(36位)、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之一,控股了国内最大的叉车制造企业(杭叉集团)和手工具企业(巨星科技),2010年(只合并巨星科技财务数据)实现销售收入1,882,668,777.88元,净利润274,904,312.75元,总资产3,197,198,355.41元,净资产2,666,623,774.91元,故巨星集团拥有充分履行补偿协议的能力及信誉。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巨星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九堡镇九环路63号4幢A 法定代表人:仇建平 注册资本:壹亿元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2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税务登记证号码:330100668017830 工商注册号:330104000013056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巨星集团是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之一,浙江省百强民营企业(36位),其控股的企业主要有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巨星科技是目前国内手工具行业的龙头企业,是亚洲最大世界排名第六的手工具上市公司。杭叉集团是目前国内最大的叉车企业之一,已跻身世界物料搬运设备制造企业前10强。2010年巨星集团(只合并巨星科技财务数据)实现销售收入1,882,668,777.88元,净利润274,904,312.75元,总资产3,197,198,355.41元,净资产2,666,623,774.91元。 (二)关联关系的说明 巨星集团为巨星科技控股股东。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浙江杭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体育场路16号 法定代表人:仇建平 注册资本:捌仟玖佰零捌万元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 成立日期:2003年1月23日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税务登记证号码:330103747006398 工商注册号:330000000035804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打字、复印(有效期至2012年底止);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开发,机电设备的研制、销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巨星集团收购杭叉控股前的股东情况表(详见评估报告):
注:以上前10大股东与巨星科技无关联关系。 目前杭叉控股股东及持股比例见下表:
杭叉控股2010年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见下表: 单位: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巨星集团2011年1月收购杭叉控股股权时的价格是13.98元/股,所以本次股权交易的转让价格也定为13.98元/股。 巨星集团2011年1月收购杭叉控股股权时的定价依据是:坤元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1]287号),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为1,256,941,491.68元,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为1,249,000,000元,经综合分析,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即1,249,000,000元,经双方协商后决定,股权转让价格定为13.98元/股。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6月3日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11]第4530 号),截至2011年3月31日,杭叉控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577,351,499.33元,本次股权收购价格对应于每股净资产的2.16倍。 本次股权收购的溢价主要考虑杭叉股份拥有的帐外无形资产,主要为拥有的“杭叉”系列注册商标、4项发明专利、14项实用新型、48项外观设计专利和遍布全国各省市及海外市场的营销网络及渠道。 六、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13.98元/股,共17,816,000股股份,合计人民币249,067,680元。 2、支付方式:现金 3、付款安排:股东大会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 4、协议生效:交易协议经双方签署盖章,并经巨星科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七、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收购的资金来源为超募资金,与招股说明书所列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关,本次收购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也不会产生与关联人同业竞争的情况,收购股权后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完全独立分开。 八、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是公司主营业务的延伸,标的公司控股的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著名的叉车制造企业,本次收购将有效提高公司的资产收益率和持续的盈利能力。 九、2011年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1年巨星科技与关联人巨星集团未发生各类关联交易。 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以杭叉控股2010年一年又一期经审计后的净资产和评估值为依据,以巨星集团向杭叉控股原股东收购杭叉控股股权的价格为本次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交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股权转让的评估机构机构独立,资产评估报告采用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假设前提合理,预期未来收入增长率和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取值合理,预期收益可实现,评估定价公允;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也没有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十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认为: 巨星科技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浙江杭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方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该关联交易以杭叉控股2010年一年又一期经审计后的净资产和评估值为依据,以巨星集团向杭叉控股原股东收购杭叉控股股权的价格为本次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交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巨星科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效的利用超募资金,整合资源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巨星科技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第一创业同意巨星科技在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上述事项(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在股东大会上须回避表决该事项)。 十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4、监事会决议及监事会意见; 5、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偿协议; 6、关联交易标的公司的审计报告; 7、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1-028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2011年8月16日(星期二)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1年8月16日(星期二)下午2: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8月15日-2011年8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8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8月15日15:00至2011年8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4、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8月9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的议案: 审议《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浙江杭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1年7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1年8月10日-2011年8月15日上午11:30(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超出上述登记时间,公司将不再办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办公楼4楼)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须在2011年8月12日下午4:00时前送达至公司证券投资部(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8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2444;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 具体如下表:
(4)输入委托股数,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5)确认投票完成。 4、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2)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 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991192。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 http:// wltp.cninfo.com.cn ,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1 年8月15日下午 15:00 至 2011年8月16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1601076 传真号码:0571-81601088 联 系 人:周思远 闻韬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10019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1-029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7月2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且全体监事均已书面确认收到会议全部材料。会议于2011年7月28日在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蒋赛萍女士主持,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浙江杭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一年七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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