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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11-028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7-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会议议案中,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议案4和5属于累计投票制事项;其他议案属于普通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2011年7月29日上午9:00 (三)召开地点:金陵江南大饭店三楼同济厅(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500号) (四)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五)表决方式:现场书面投票方式 (六)主持人:王耀方董事长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20人,代表股份90873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0%。 (二)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股东大会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律师等出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8738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873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873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取累计投票制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4.1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1.1选举王耀方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同意票9087386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1.2选举赵刚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同意票9087386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1.3选举蒋建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同意票9087386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1.4选举刘军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同意票9087386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1.5选举蒋文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同意票9087386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获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2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2.1选举蔡桂如为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 同意票9087386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2.2选举王轶为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 同意票9087386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2.3选举杜守颖为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 同意票9087386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2.4选举李大魁为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 同意票9087386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获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综上,王耀方先生、赵刚先生、蒋建平先生、刘军先生、蒋文群女士、李大魁先生、王轶先生、杜守颖女士、蔡桂如先生共9人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并起算。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本议案采取累计投票制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5.1选举周冠新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票9087386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2选举金小东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票9087386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上述监事候选人均获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新当选的监事周冠新先生、金小东先生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郑涛先生等3人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并起算。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873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873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上述被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简历及其他议案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德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童朋方 张祥元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市德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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