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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11-027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7-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也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7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7月28日-2011年7月29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7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7月28日下午3:00至2011年7月29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成都市武科东一路7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游志胜。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36,901,174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9.28%。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31,869,73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2.5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5,031,444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72%。 公司6名董事、3名监事及董事会秘书郑念新、见证律师彭文文、王翠萍出席会议,董事范雄、杨红雨、喻光正因出差在外无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副总经理时宏伟、财务总监杨士珍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每项议案的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二)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6,882,7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5%;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5%;弃权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长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882,3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5%;反对15,1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弃权3,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彭文文、王翠萍。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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