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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路翔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5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2011半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1半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1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四、业绩泄漏原因和股价异动情况分析
五、其他说明
六、备查文件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路翔股份 告编号:2011-026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融达锂业相关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09年9月以51%的持股比例正式控股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达锂业”),并于2010年9月15日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原有设计产能顺利达产。2011年在保证年度生产经营目标顺利达成的同时,按照当地党委政府 “加大力度、形成合力、做大做强、做成产业”的要求和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按照董事会年度工作指导方针和部署,本着“技术先进可靠、产品领先高端、建设规范高效、内控严格有序”原则,稳步推进锂盐项目建设、采选扩产前期工作和深部矿权获取工作。在2010年工作的基础上,2011年上半年以来融达锂业生产经营及上述各项工作进展如下: 1、生产经营工作。 融达锂业自2011年3月10日开工生产以来,采选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年累计采矿量约为10万吨,本年累计锂精矿量产量约为1.5万吨,本年实际销售锂精矿数量约为1.2万吨。另外,融达锂业委外加工的氢氧化锂已顺利打开销路,主要应用于锂电材料和润滑油产品。 2、深部矿权获取。 融达锂业拥有呷基卡锂辉石矿134号脉4405米高程以上的采矿权。呷基卡锂辉石矿?134矿脉属我国最大、同时也是亚洲最大的伟晶岩型锂辉石矿床,在全国锂资源开发利用中占重要的影响地位。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对加快对该矿床的勘查开发、推动我国锂工业和地方经济的跨越发展、对融达锂业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深部矿权、通过现有采矿权扩大矿区范围方式对134号脉深部资源进行整体开发有着十分明确的支持态度和具体的指导意见。目前,深部矿权的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3、扩产项目。 将现有采选规模800吨/日扩大至3500吨/日的扩产项目已经甘孜州工信委备案,已完成可研报告的编制和评审,目前融达锂业正在进行扩产项目的要件编制及审批、以及进行设计单位筛选等工作。 4、锂盐深加工项目。 由融达锂业全额投资1000万元成立的 “甘孜州呷基卡锂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呷基卡锂电材料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的办理。 根据泸定县意见,融达锂业委托四川省工程咨询院对泸定县境内的三块备选地就地形、水文、地质构造和灾害、供水、环境影响、公共安全、建设成本等进行了综合比选,经专家现场勘查后一致推荐冷渍镇甘露寺河坝为拟建选址,并已出具选址论证报告并获得泸定县认可。目前正展开移民安置等前期工作,已完成地形图测量,正在进行地质灾害评估的现场工作,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预评价、行洪论证和水文调查已委托相关机构。 泸定县发改局已对该项目准予备案,备案号为川投资备(5133221107071)0005号。经州发改委组织,已完成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并在成都完成专家审查。目前正在进行设计单位的邀标比选。 5、《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中关于“49%股权”的处理问题。 公司在2009年8月2日签订收购融达锂业的股权收购协议时与另一方股东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捷投资”)签订了《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其中第四条“特别约定”就融捷投资持有的49%股权(以下简称“剩余股权”)的问题与融捷投资约定: 如在“协议”所约定的股权变更登记事项完成后的24个月当中,融达锂业经营的净利润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则在第24个月后的60天内,公司有权要求融捷投资将“剩余股权”全部转让给公司。如在“协议”所约定的股权变更登记事项完成后的24个月当中,融达锂业经营的净利润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包含5000万元),则融捷投资有权在第24个月后的60天内要求公司受让全部 “剩余股权”。 如公司未按本条款约定书面通知收购甲方“剩余股权”,则甲方有权将股权出让给第三方或保留股权。如融捷投资未按本条款约定书面要求公司受让全部“剩余股权”,则免除乙方受让“剩余股权”的义务。如融捷投资因自身原因不能按照本条款约定将“剩余股权”转让给乙方,则融捷投资应向乙方支付900万元违约金。如公司因自身原因不能按照本条款约定受让融捷投资“剩余股权”,则公司应向融捷投资支付900万元违约金。 按照“补充协议”中约定的24个月起计方式,该补充协议中对于“剩余股权”的约定将于2011年8月底到期。而上述协议中融达锂业双方股东约定的经营净利润未达到5000万元的目标,该“剩余股权”的处理主动权掌握在融捷投资手里。因该“补充协议”尚未到期,并且尚有60天的权利主张期限,公司尚未与融捷投资就“剩余股权”的处理作进一步的磋商。无论“剩余股权”如何处理,都不影响公司对融达锂业的控股地位。若公司与融捷投资就“剩余股权”的处理有进一步的磋商或达成一致意见的,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7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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