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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11-023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7月22日,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1年7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到8人(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董事长胡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在营业执照中新增如下经营范围:移动通信及终端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 公司章程关于经营范围的规定进行相应修改,具体如下: 原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电子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税控收款机的制造、销售、租赁,对电子产品行业的投资,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及信息服务;公路计算机收费、监控、系统设计、咨询及安装调试;对外贸易;手机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通讯产品咨询服务;机电、消防工程设计;机电工程施工;消防工程施工;消防设备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修改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电子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税控收款机的制造、销售、租赁,对电子产品行业的投资,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及信息服务;公路计算机收费、监控、系统设计、咨询及安装调试;对外贸易;手机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通讯产品咨询服务;机电、消防工程设计;机电工程施工;消防工程施工;消防设备销售;移动通信及终端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该议案需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8月16日(星期二)上午10: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11-024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8月16日上午10:00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出席对象: (1) 截至2011年8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5、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1号新大陆科技园公司会议室 二、审议事项相关情况 1、审议事项:《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披露情况:与上述提案内容相关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等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特别强调事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邮寄或传真到公司证券部,并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2011年8月15日9:00至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1号新大陆科技园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1号新大陆科技园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黄智谋 联系电话(传真):0591-83979997 邮编:350015 2、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29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对会议审议事项具有表决权,本人对会议审议事项投票指示如下表,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一、委托人情况 1、委托人姓名: 2、委托人身份证号: 3、委托人股东账号: 4、委托人持股数: 二、受托人情况 1、受托人姓名: 2、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委托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二○一一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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