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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00   证券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1-030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7月31日上午在公司江南商务大厦6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7月2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曹克波先生主持,公司5名董事全部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认真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放弃“无锡鸿意”20%股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同意本议案的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无锡鸿意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房产开发、销售、租赁等,本公司持有51%股权。鸿意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意地产”,持有20%股权)拟以62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模塑集团”)全部股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无锡鸿意”商品房销售已基本结束,也没有新的土地储备,且受政策环境影响,无锡鸿意暂无购地计划,因此决定放弃对其的认购。公司放弃股权优先受让权将不会影响公司对无锡鸿意的控股地位,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王荣朝先生、沈国泉先生对《关于放弃“无锡鸿意”20%股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次转让股权完成后,“模塑集团”(原持有“无锡鸿意”29%股权)将合并持有49%的股权,本公司持有51%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5号要求,本次放弃股权优先认购权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请查阅2011年8月2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无锡鸿意”20%股权优先认购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召开模塑科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本议案的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8月20 日(星期六)在公司商务大厦六楼会议室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详细情况请查阅2011年8月2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7月31 日

证券代码:000700     证券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1-031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无锡鸿意”20%股权优先

认购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鸿意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所持有的无锡鸿意地产发展有限公司20%股权,本公司将放弃股权的优先认购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5号――放弃权利中要求,由于2010年,“模塑科技”对“无锡鸿意”的投资收益占公司同期净利润的30%以上,因此本次放弃股权优先认购权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鸿意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拟以6200万元的价格转让其所持有的无锡鸿意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鸿意)20%股权,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拟收购该部分股权,无锡鸿意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拥有其51%股权。

2011年7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关于放弃“无锡鸿意”20%股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沈国泉、王荣朝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2011年8月2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网上的《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1-030)。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鸿意地产”持有的“无锡鸿意”20%的股权。

无锡鸿意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鸿意”)

法定代表人:曹明芳

注册资本:3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无锡市蠡园经济开发区鸿桥路西侧工业设计园409-418室

成立时间:1993年5月15日

主营业务:房产开发、销售、房产租赁、咨询服务,房屋代拆、代建,装饰装潢(不含资质)服务;建筑材料、水暖器材、五金交电的销售;其他居民服务业。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无锡鸿意资产总额80766万元,负债总额46371万元,营业收入34224万元,净利润5737万元。

主要股东情况:“模塑科技”持有51%股权,“模塑集团”持有29%股份,“鸿意地产”持有20%股权。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模塑科技”向“鸿意地产”、“模塑集团”出具《同意函》,主要内容为:同意鸿意地产向模塑集团转让其持有无锡鸿意的20%股权,模塑科技放弃该部分股权的优先认购权。

2、转让双方已签订《关于无锡鸿意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3、交易价格:“鸿意地产”以62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模塑集团”。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董事会认为:目前“无锡鸿意”商品房销售已基本结束,也没有新的土地储备,且受政策环境影响,无锡鸿意暂无购地计划,因此决定放弃对其的认购。公司放弃股权优先受让权将不会影响公司对无锡鸿意的控股地位,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本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荣朝先生、沈国泉先生对《关于放弃“无锡鸿意”20%股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放弃股权优先认购权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董事签名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名的独立董事意见;

3、《同意函》。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0700   证券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1-032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召开股东大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模塑科技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8月 20日(星期六)下午3:00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股权登记日:2011年8月16日(星期 二)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8月1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商务大厦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关于放弃“无锡鸿意”20%股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刊登在2011年7月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网上。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1年8 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至下午5:00

2、登记方法:

①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

②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③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④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秘办,信函上请注明“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邮 编:214423

传真号码:0510-86242818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510-86242802

联系传真:0510-86242818

联系人:单陈燕女士

五、备查文件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8月2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个人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

序号议案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审议公司关于放弃“无锡鸿意”20%股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股票帐号:            

委托人表决意见:

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相应空格内打“√”;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相应空格内打“√”;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相应空格内打“√”。

2、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代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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