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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10 股票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2011-023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8-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1年8月1日在南通市文峰饭店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8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 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三)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需审议议案进行逐项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徐长江先生主持。 (四)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江平因参加独立董事资格培训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财务总监张凯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21,678,000股)、南通新有斐大酒店有限公司(持有48,322,000股)作为公司关联股东,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2项《关于收购上海文峰千家惠购物中心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及第3项《关于收购南通文景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时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的表决权已在该等议案表决时扣除。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7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南通分所顾迎斌、李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8月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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