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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华意压缩 证券代码:000404 公告编号:2011-038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7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于2011年8月1日9: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刘体斌先生、朱金松先生、张明先生、刘展成先生、张军先生、徐天春女士、陈志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体斌先生 (5)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以书面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通过公司编制的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一致认为该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1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1、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申请1.6亿元授信额度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申请贷款额度1.6亿元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日起),该笔授信业务由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信用担保。同意授权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吴巍屿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根据有关规定具体办理上述贷款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决定具体授信使用等。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为公司提供担保构成关联担保,审议本事项关联董事刘体斌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申请1亿元授信额度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作质押,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申请1亿元授信额度,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日起)。同意授权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吴巍屿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根据有关规定具体办理上述融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决定具体授信使用等。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日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11年半年度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了解和核查,并出具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华意压缩机(荆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已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华意压缩机(荆州)有限公司签署了《反担保合同》为公司担保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互保,有利于保障控股子公司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的融资需要,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良好, 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已连续多年为前述公司提供担保,未发生过贷款逾期未还事项,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前述担保均已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独立董事签署:张军 徐天春 陈志军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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