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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1-016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7月2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1年7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0人,董事宋扬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参加会议,书面委托董事高建柏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独立董事李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参加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屈文洲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臧卫东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公司201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1年8月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1-017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1年7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7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荣平先生主持,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2011年6月30日财务状况及2011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 二、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8月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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