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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13、200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B 公告编号:2011-28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1年8月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1年7月2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同意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取消兼营房地产和旅业业务,详情如下: 拟将原内容:“生产和销售自产的中西原料药、医药中间体、中药材、中药饮片、医疗器械、卫生材料、保健品、药用化妆品、中西成药、生化试剂,兼营化工、食品、房地产、旅业、信息业务,医药原料药。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批发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物制品(预防性生物制品除外)、生化药品。(涉及配额许可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商品应按有关规定办理;需其他行政许可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修改为:“生产和销售自产的中西原料药、医药中间体、中药材、中药饮片、医疗器械、卫生材料、保健品、药用化妆品、中西成药、生化试剂,兼营化工、食品、信息业务,医药原料药。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批发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物制品(预防性生物制品除外)、生化药品。(涉及配额许可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商品应按有关规定办理;需其他行政许可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相关内容,详情如下: 拟将原内容:“公司经营范围是:以医药(中西成药、医药原料药、医药中间体、中药材、中药饮片、保健滋补品、保健食品、保健饮品、化妆品、卫生材料、卫生用品、生物制品、生化试剂、医疗器械等)为主,兼营化工、食品、房地产、旅业、信息等;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中西成药、医药原料药、医药中间体、中药材、中药饮片、保健滋补品、保健食品、保健饮品、化妆品、卫生材料、卫生用品、生物制品、生化试剂、医疗器械等商品的进出口;批发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物制品(预防性生物制品除外)、生化药品。” 修改为:“公司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自产的中西原料药、医药中间体、中药材、中药饮片、医疗器械、卫生材料、保健品、药用化妆品、中西成药、生化试剂,兼营化工、食品、信息业务,医药原料药。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批发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物制品(预防性生物制品除外)、生化药品。(涉及配额许可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商品应按有关规定办理;需其他行政许可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11年8月18日召开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0513、200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B 公告编号:2011-29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1年8月18日上午9:30在珠海市拱北桂花北路132号丽珠大厦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11年8月18日上午9:30 3.召开地点:珠海市拱北桂花北路132 号丽珠大厦二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5.出席对象: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②截止2011年8月12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③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6、召开会议的合法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本地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8月12-17日(上班日:上午8:30-11:50,下午1:30-5:2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曙光、郭晶 联系地址:珠海市拱北桂花北路132 号丽珠集团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9020 电 话:(0756)8135888 传 真:(0756)8891070 2.会议费用: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及公告文件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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