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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1-021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1年7月1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7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其中董事王东兴、王艳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建勇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额度的议案》;

  同意利用超募资金1.4亿元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45万件新型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所需资金缺口。

  其余募集资金在确定投资项目之前,将暂存募集资金专户。

  详细内容请见《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额度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项、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议案》;

  第三项、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提名,经提名委员会讨论通过,会议决定聘任陈幼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相同。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 本次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 经过对陈幼珍女士有关工作经历及相关情况的了解,认为陈幼珍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3. 对聘任陈幼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无异议。

  第四项、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该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五项、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的议案》,该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六项、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该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七项、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该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八项、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该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九项、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项、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1年半年报全文及摘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摘要同时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7月30日

  附简历

  陈幼珍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生于1963年1月,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于2005-2006年参加上海交通大学MBA研修班学习。1996年4月—1999年4月任浙江春和工艺品有限公司生产经理、1999年5月—2000年4月任浙江临亚工艺品有限公司厂长、2000年5月—2001年12月任浙江瑞泰遮阳制品有限公司生产副总、2002年1月—2010年4月任临海市英仕达遮阳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4月起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目前持有公司股份90万股。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1-022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1年7月1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7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帮仁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额度的议案》;

  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4亿元补充345万件户外休闲用品生产项目资金需求,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第二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聘任陈幼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此项任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第三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整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整改情况,对于在检查过程中所发现的治理问题,有效地进行了整改,公司治理工作得到规范。

  第四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1-024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额度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 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超募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73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6,000 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价格为38元/ 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22.8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6,421.55万元。较原61,310万元募集资金计划超额募集人民币155,111.55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10月1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0)29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

  2010 年11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使用超额募集资金2亿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1年5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分别利用超额募集资金5.4亿元、2.1亿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宁波强邦户外休闲用品有限公司实施年产470万件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宁波永宏户外休闲用品有限公司实施户外休闲用品物流中心项目。

  二、 本次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45万件新型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已经开工建设,由于受项目所在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影响以及出于工艺布局调整的需要,公司对部分规划及建筑物面积等进行了适当调整,且由于原材料价格及人工费用的不断上升,预计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将增加14,000万元。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利用超募资金1.4亿元补充该项目投资资金缺口。

  三、 调整资金使用额度后相关指标变化情况

  在原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他假设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每年将增加折旧成本约665万元,项目的主要指标变化如下:

  ■

  四、 相关审议程序说明

  2011年7月30日召开的公司二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监事会认为:拟利用超募资金14,000万元用于补充该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经讨论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45万件新型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资金使用额度,使用超募资金1.4亿元用于补充项目资金缺口。

  六、 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保荐意见,认为:

  “浙江永强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投资345万件户外休闲家居生产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浙江永强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345万件户外休闲家具生产线项目。”

  七、 备查文件

  (一)、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额度的独立意见;

  (三)、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345万件户外休闲家居生产项目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1-025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07]39号)和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在新上市公司中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2011]78号)要求,自2011年5月起,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内容,认真、深入地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整个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第二阶段为公众评议阶段;第三阶段为整改提高阶段,期间浙江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目前,三个阶段的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各阶段的专项治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 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1、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加强了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接听投资者电话、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等对公司情况的问询,及时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上的提问。

  整改效果: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方面取得了进一步的完善。

  2、 信息披露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提高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负责信息披露工作的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信息披露的规则,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积极参加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加强与监管员、其他上市公司的交流与沟通。在定期报告披露过程中,认真领会交易所下发的通知精神,提高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整改效果: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提高。

  3、内控制度及流程需要进一步完善

  整改落实情况:公司各业务体系和职能部门在符合公司总体经营目标的基础上,针对业务环节的特点,不断修订、完善了相关的制度,并在公司内部网络进行汇编公布。

  整改效果: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健全和完善。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应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的变化,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时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传达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内容,并配合保荐机构在公司内部组织不定期的培训、讨论,加强对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与理解。同时积极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浙江证监局组织的相关培训,增强自律意识及专业水平。

  整改效果:通过集中学习和讨论相关制度,促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深了解相关制度、规定,并提升了自律意识和规范意识。

  5、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与登记制度》要求,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实、完整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内容和时间等资料。

  整改效果: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二、 公众评议阶段情况

  在5月24日至6月8日的公众评议阶段,公司安排专人负责整理、收集各方评价意见。

  在本次社会公众评议期间,公司未收到来自股东、其他投资者和外界对公司治理情况的评议意见。

  三、 浙江证监局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2011年6月22日,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就公司治理情况进行现场专项检查,并于2011年7月6日出具了浙证监上市字[2011]128号《关于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情况综合评价结果和整改意见的通知》。

  经现场检查,浙江证监局认为公司在以下方面需要进一步改进:

  1、 公司按照《关于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并买卖本公司证券管理的指导意见》(浙证监上市字[2010]9号)的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予以修订。

  整改落实情况:公司二届七次董事会已经审议修订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有关条款。

  2、 公司尚未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公司二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3、 公司尚未建立《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公司二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4、 公司尚未建立《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公司二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5、 公司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公司二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6、 公司需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特别是超募资金)管理,严格控制募集资金的使用和投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时报告募投项目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公司将尽快落实超募资金的使用方向,配合保荐机构做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定期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四、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总结及持续改进计划

  通过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通过自查及对照检查,进一步明确了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补足。经过整改,公司补充完善了部分规章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尽责和规范运作意识得到显著提高,本次专项活动对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管理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

  同时,公司治理工作作为一项复杂、系统、长期的工程,公司将以本次治理专项活动为起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积极采取提升公司治理创新的有利措施,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充分尊重和维护中小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持续深入地将公司治理工作开展下去,不断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三会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积极加强投资者关系和信息披露工作,建立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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