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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内认购投资者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2011-08-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0年10月15日正式生效。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认购确认的基金份额按照7∶3的比例确认为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以下简称"景丰A",上市代码150025)和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以下简称"景丰B",上市代码150026)。 在本基金的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场内、场外两种方式进行认购。通过场内会员单位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以下简称"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内(含三年)为封闭期,封闭期结束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在本基金封闭期内,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上市交易,但不可申请赎回。转入开放期后,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既可上市交易,也可直接申请场内赎回。 为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并得到场内系统支持,本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提出申请,为场内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开通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办理事宜。场内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自2011年8月5日起可以通过认购本基金的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外。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0年10月20日为场外认购本基金的份额持有人开通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网址:www.dc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八月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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