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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金证股份 股票代码:600446 公告编号:2011—022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8-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第九次会议于2011年8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8人,实际董事8人。经过充分沟通,以传真方式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售深圳市金华威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齐普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齐普生公司)近期拟将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金华威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金华威)100%股权转让给深圳市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天源迪科)、深圳市金商网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金商网通)和自然人王磊。其中天源迪科受让45%的股份,金商网通受让45%的股份,自然人王磊受让10%的股份。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2600万元整,以金华威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帐面净资产值为依据。其中天源迪科应支付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170万元,金商网通应支付的转让价款为1170万元,自然人王磊应支付的转让款为260万元。 本次资产出售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合同的签署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深圳市高新区南区市高新技术工业村T3栋B3楼; 办公地点:深圳市高新区南区市高新技术工业村T3栋B3楼; 注册号:440301103047339; 法定代表人姓名:陈友; 总股本: 15,690万股; 税务登记证号码:440301618856433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计算机网络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信息系统咨询和相关技术服务(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股东: ■ 2、公司名称:深圳市金商网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三路光前村内A2栋综合楼319;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三路光前村内A2栋综合楼319; 注册号:440301105512590; 法定代表人姓名:李俊雄;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经营范围:对网络科技行业、房地产行业的投资,计算机软硬件及其配套设备、IC集成电路、数字多媒体楼宇智能化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及安装;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机械设备的销售;市政工程承接、策划及施工;其他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情况: ■ 3、自然人王磊 王磊,1987-1992任赛格计算机公司助理总经理,1992-1999任联想集团助理总裁、联想集成系统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1999-2001任凌智信息系统有限公司、长天集团总裁,2001-今任名通信息技术资讯有限公司董事长。 4、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四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关系。 截止2010年12月31日,交易对方主要财务数据: 天源迪科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情况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 元 ■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元 ■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的标的为金华威公司100%的股权。 中文名称:深圳市金华威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结义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五道以南、科技南五路以东金证科技大厦5楼西B室 成立日期:2008年5月23日 经营范围:算机软硬件产品、楼宇智能化产品、通信产品及其配套设备的技术开发和销售。电子产品、通信器材、机械设备的购销及其它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和专卖产品),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金华威股东情况如下: ■ 2、财务情况 根据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审字[2011]587号审计报告,金华威2010年度财务情况如下: 简要利润表 ■ 简要资产负债表 ■ 2、上述资产的权属明确,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或影响本次股权转让的第三方权利或权益,转让股权也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性措施。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约为2600万元,支付方式为货币资金。分期付款的安排:转让款分两期支付,第一期在协议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总转让款的30%(人民币780万),第二期在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的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总转让款的70%(人民币1820万元)协议生效条件:协议签署后,并得到双方有权机构的批准即生效。 2、交易定价依据:转受让方一致同意确定上述股权转让的价款应以金华威公司截止2010年12月31日的帐面净资产为依据,本协议生效日至股权变更登记日,金华威公司产生的损益不影响本协议约定的转让价款。 五、其它安排 受让方天源迪科、金商网通、王磊不属于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出售资产所得款项的用途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金华威将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金华威主营业务的限制,无法发展壮大,经过认真分析和讨论,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整体出让金华威的股权,本次交易预计获得的收益约为600万元,(由于公司仅占控股子公司齐普生53%的股份,因此预计收益约为318万元)。本次出售事项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金华威公司截止2010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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