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1年8月4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路翔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7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柯荣卿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1年7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手机短信同时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1年8月1日以现场与网络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8人,除董事翁阳先生和郑国华先生通过传真方式进行表决,独立董事袁泉女士委托独立董事潘文中先生出席并代为表决外,其余5名董事全部现场出席。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柯荣卿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对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公司在2011年度内向融达锂业提供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截止至2011年8月1日,公司已向融达锂业提供的借款6112.7万元,融达锂业少数股东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已按出资比例同等条件提供借款5873万元;此外,公司单方面向融达锂业提供财务资助572.3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提供财务资助4000万元,不包含上述额度),融达锂业还款期限为自财务资助款项借出之日起一年。详情请查看公司同日发布的《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28)及《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控股子公司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对辽宁路翔交通技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1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向辽宁路翔交通技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1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向辽宁路翔交通技术有限公司向上海浦发银行沈阳分行申请5000万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进行担保;并同意在2011年度内,向辽宁路翔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申请银行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担保额度,待辽宁路翔确定具体银行授信申请时,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详情请查看公司同日发布的《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辽宁路翔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29)及《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辽宁路翔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向深圳发展银行广州江南支行申请续贷1亿元(敞口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公司继续向该行申请1亿元(敞口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

4、审议《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8月22日上午09:30,会议通知详见《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1-030)。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日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路翔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8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支持和加快公司控股子公司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达锂业”)深部矿权获取、扩产项目、锂盐深加工项目等工作的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 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章程》及《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现经公司2011年8月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2011年度内向融达锂业提供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向融达锂业提供的借款余额6112.7万元,融达锂业少数股东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捷投资”)及其关联人已按出资比例同等条件提供借款余额5873万元(上述金额为目前实际借款金额,已扣除偿还款项);此外,公司单方面向融达锂业提供财务资助572.3万元。

截止至2010年12月31日,融达锂业已偿还公司1173万元,同比例偿还融捷投资1127万元,剩余款项正在逐步偿还之中,不存在偿还风险。本次提供财务资助4000万元,不包含上述额度,不收取利息,融达锂业还款期限为自财务资助款项借出之日起一年。另外,融达锂业其他股东融捷投资及其关联人股东将不按出资比例同等条件提供。根据相关规定,该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融达锂业自2011年3月10日开工生产以来,采选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年累计采矿量约为10万吨,本年累计锂精矿量产量约为1.5万吨,本年实际销售锂精矿数量约为1.2万吨。深部矿权获取、扩产项目、锂盐深加工项目等工作持续正常进行。详情请查看《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融达锂业相关事项进展的公告》(告编号:2011-026)。

2、偿还方式:上述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融达锂业将以销售收入和利润作为偿还的资金来源。

3、偿还期限:自财务资助款项借出之日起一年。

4、接受财务资助对象提供担保情况:为保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融达锂业与路翔股份对本次财务资助签订担保协议,以其自有资产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担保。

5、利息收取情况:本次财务资助不收取利息。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他股东义务

1、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融达锂业成立于2005年7月,法人代表陈居冈,注册地址: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县炉城镇,经营地址:康定县塔公乡,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从事锂矿的开采及销售。融达锂业从2010年4月开始试生产,2010年9月15日完成全面竣工验收,基本形成800吨/天原矿处理规模。目前股东及持股比例为:路翔股份持股51%,融捷投资及其关联人持股49%。截止至2011年6月30日,融达锂业资产总额24047万元,净资产4668万元,资产不存在抵押情况,不存在权属限制,整体资产状况良好。(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2、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方的认定,融达锂业的其他股东融捷投资及其关联人与公司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融捷投资及其关联人在本次财务资助中,将不按出资比例同等条件提供。主要原因是由于2009年公司收购融达锂业51%股权时与融达锂业少数股东融捷投资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即将到期,对于融捷投资及其关联人持有的融达锂业49%股权尚未有明确的处理意见,为了不影响融达锂业正常工作的开展,由公司单独提供本次财务资助。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对融达锂业提供财务资助可支持和加快融达锂业深部矿权获取、扩产项目、锂盐深加工项目等工作的开展,解决其生产经营及工程项目建设所需前期资金,有利于融达锂业的战略发展。同意向融达锂业提供本次财务资助,但公司应随时跟踪融达锂业的生产经营变化,将风险掌握在可控范围之内,保护公司资金安全。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

“目前融达锂业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候,深部矿权获取、扩产项目、锂盐深加工项目等工作全方位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对前期资金需求较大。同时,融达锂业自2011年3月10日开工生产以来,采选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生产经营方面已实现正常收支,持续发展前景较为看好。

另外,由于公司与融达锂业少数股东融捷投资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即将到期,对于融捷投资及其关联人持有的融达锂业49%股权尚未有明确的处理意见,为了不影响融达锂业正常工作的开展,由公司单独提供本次财务资助。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此表示理解和支持,但希望公司随时跟踪融达锂业的生产经营变化,将风险掌握在可控范围之内,保护公司的资金安全。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向融达锂业提供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有助于保证融达锂业正常生产和销售,支持和加快融达锂业后续各项工作的开展。上述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融达锂业提供本次财务资助。”

五、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止2011年8月1日,公司已向融达锂业提供的借款6112.7万元,融达锂业少数股东融捷投资及其关联人已按出资比例同等条件提供借款5873万元;此外,公司单方面向融达锂业提供财务资助572.3万元。以上款项主要用于支付试产材料采购款,购置配套运输设备、中转仓、办公设备,土地转让金,付现制造费用,工人工资及福利和基本保险,竣工验收开支和日常经营及流动资金等方面。

六、备查文件

1、《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控股子公司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日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路翔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9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辽宁路翔交通技术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路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并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路翔交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路翔”)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促进辽宁路翔生产仓储基地建设及改性沥青自营业务,经公司2011年8月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向辽宁路翔申请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总额1亿元的担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事项概述

1、担保事项:因业务发展需要,经辽宁路翔2011年7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向上海浦发银行沈阳分行申请续做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期限一年;另外,辽宁路翔还计划向其他银行融资5000万元。上述融资业务均需要路翔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为此,辽宁路翔向公司申请提供担保额度1亿元。

2、资金主要用途和使用方式:辽宁路翔本次申请银行信贷业务,主要用于改性沥青自营及生产仓储基地建设等事项。

3、担保对象提供担保情况:为保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辽宁路翔承诺以其自有资产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4、审批程序:上述担保事项已于2011年8月1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他股东义务

1、接受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

辽宁路翔成立于2009年2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娄春国,注册经营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彩塔街3号。股东及持股比例为:路翔股份持股46%,其他自然人股东持股54%。(虽然公司对辽宁路翔持股46%,但由于辽宁路翔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董事由公司委派,持多数表决权,达到实际控制,辽宁路翔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故自辽宁路翔成立以来,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经营范围:改性沥青成套设备技术开发,高速公路配套设备研究、开发,高新技术开发及技术成果转让,改性沥青加工,改性沥青及建筑工程机械设备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截止至2011年6月30日,辽宁路翔资产总额49676万元,净资产1398万元(其中存货金额为25986万元,预付账款为19090万元);负债总额48278万元(其中预收账款为42437万元,资产负债率97%,资产负债率高主要是辽宁省交通厅预付货款造成,应收账款为零);整体资产状况良好。(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2、接受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方的认定,辽宁路翔的其他自然人股东与公司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上述自然人股东未按出资比例同等条件为辽宁路翔本次银行融资事项提供担保。

三、提供担保原因

2011年,辽宁省高速公路建设将投资135亿元,包括17个新建项目,12个续建项目,共1135公里;辽宁省高管局、高建局沥青需求用量大约为基质沥青25万吨,其中改性沥青15万吨。2012年辽宁省高速公路建设预计投资150亿元,包括8个新建项目,共760公里,续建项目十几个,基质沥青需求量约30万吨,其中改性需求量20万吨。

2011年辽宁路翔与辽宁省交通厅签订沥青代理采购计划20万吨,截止至2011年6月沥青代理销售近10万吨,销售收入4.5亿元。目前,生产改性沥青资金短缺,加上其他辅助材料及流动资金需求,共计资金缺口达6500万元。

鉴于此,为保证辽宁路翔后续发展,目前的资金状况难以满足计划项目的资金需求,为不增加股东负担,必须通过银行融资来解决资金缺口。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辽宁路翔主业发展前景看好,收入来源稳定,货款回笼良好,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公司会在提供担保的同时,及时跟踪辽宁路翔的生产经营变化,控制资金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

“辽宁路翔自2009年2月成立以来,业务发展迅速,营业收入逐年大幅度提高。同时,辽宁省近几年来高速公路建设发展迅速,辽宁路翔作为辽宁省交通厅高速公路沥青供应代理商之一,发展前景良好。但是,由于辽宁路翔与辽宁省交通厅的合作主要局限于沥青代理,毛利率较低,导致辽宁路翔近年来利润绝对数量较小。为改善此情况,在利润方面实现突破,辽宁路翔计划开展改性沥青自营业务,同时进行生产仓储基地建设。目前的资金状况难以满足计划项目的资金需求,为不增加股东负担,必须通过银行融资来解决资金缺口。

鉴于辽宁路翔在东北区域自营改性沥青的市场条件、技术条件、生产条件均已具备,目前生产经营稳定,处于行业成长期,前景良好,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本次担保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时,我们认为辽宁路翔开展自营业务有利于公司在东北片区的长远发展。我们同意公司为辽宁路翔提供担保。”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金额

(1)2010年,辽宁路翔向上海浦发银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2010年8月26日~2011年8月26日;向中信银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2010年9月30日~2011年9月30日。

2010年8月26日,经路翔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向辽宁路翔向上述两笔总额为1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目前尚在履行期。

(2)2010年10月25日,经路翔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向控股子公司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岷江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3500万元提供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目前尚在履行期。

除此上述两笔对外担保事项之外,路翔股份未对外提供其他担保业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辽宁路翔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日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路翔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0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1年8月1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1年8月22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8月22日(星期一)上午09:3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8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路翔股份会议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890号9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下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给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审议《关于对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

2、审议《关于对辽宁路翔交通技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1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审议的议案有关内容请参见《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0-027)、《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28)及《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辽宁路翔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29)。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890号9楼路翔股份董秘办,邮编:510635

3、登记时间:2011年8月17日~8月18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务联系人:钟剑华,陈新华

联系电话:020-38289069 传真:020-38289867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890号9楼路翔股份董秘办,邮编:510635

五、备查文件

1、《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28);

3、《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辽宁路翔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29)。

特此公告。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NO.

兹全权委托 先生( 女士 )代表本人 (单位)出席路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受托人具有表决权并按如下所示表决:

议案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审议《关于对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   
2、审议《关于对辽宁路翔交通技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1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特别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44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专 题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基 金
   第A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公 司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产 经
   第C001版:C叠头版:市 场
   第C002版:动 向
   第C003版:期 货
   第C004版:个 股
   第C005版:数 据
   第C006版:行 情
   第C007版:行 情
   第C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
   第D017版:信息披露
   第D018版:信息披露
   第D019版:信息披露
   第D020版:信息披露
   第T001版:T叠头版:专 刊
   第T002版:专 刊
   第T003版:高峰论坛
   第T004版:专 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