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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重工 公告编号:2011-024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8月3日上午9:00在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7月26日以专人、邮件和电话的方式传达至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由董事长朱宝松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表决董事7人,实出席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制定《财务会计信息四方沟通机制》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2009]48号令、《浙江上市公司财务会计信息沟通工作指引》(浙证监上市字〔2009〕1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了《财务会计信息四方沟通机制》。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外部信息使用人登记制度》,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制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制定《年报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年报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制定《大股东定期沟通机制》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员工、社会及其他相关方的利益,并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路径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大股东定期沟通机制》,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制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信息披露事务的有关要求,特制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促进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和数量的合理性,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交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应表》及《公司章程(2011年8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要求和《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在新上市公司中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的规定,董事会对公司治理情况做了认真自查,并针对公司自查和监管部门核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公司进行了整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公司董事会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设证券事务代表一名。经审议,同意聘任张晶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二)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2011年8月21日(星期日)上午9:30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3日 附件一: 公司章程修改对应表
附件二: 张晶女士简历 张晶女士个人简历如下: 张晶,中国公民,无境外居留权,1986年11月出生,于2011年1月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研究生学历,教育学硕士学位。 进入公司后,分别在总经办、董事会办公室任职。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联系地址:浙江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工业园区 联系电话:0571-86319217 传真:0571-86319217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重工 公告编号:2011-025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8月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1年8月21日(星期日)上午9:30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1年8月21日(星期日)上午9:30 2、股权登记日:2011年8月15日 3、会议地点:杭州余杭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1年8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股东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会议记录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中2011年7月3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11年8月17日9:00—11:00、13:30—17:00 2、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代理人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以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并详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要求将以上资料于2011年8月17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董事会办公室,以便登记确认。 (4)联系地点:杭州余杭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司(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311106 联系人:吴建海 张晶 联系电话:0571-86319217 传真:0571-86319217 五、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会期半天。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特此公告!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3日 附件一: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如下表决:
注:请在表决意见的对应栏打“√”。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同志在我单位任_________________职务,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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