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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 S*ST 光明 股票代码:000587 公告编号:2011-035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流通股东深圳九五投资有限公司 与中静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的合同诉讼终结判决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8月3日,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圳九五投资有限公司转来的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1)深福法民二字第800号。详细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双方的基本情况 1、原告:中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静公司”) 2、被告:深圳九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五投资”) 第三人: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三人:北京京通海投资有限公司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九五投资在2010年8月4日与中静公司签订了《S*ST光明重组合作协议》,双方签署协议后,产生合同纠纷。2011年1月28日,中静公司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事先告知的情况下,于2010年8月23日与S*ST光明的控股股东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成《重组框架协议》,之后一直拒绝及排除其参与S*ST光明重组项目为由,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支付违约金100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相关信息披露已在2011年6月4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等煤体上《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刊登) 三、判决情况 2011年7月15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1)深福法民二字第800号一审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中静公司的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81,800元(原告已预交),本院收取81,800元,由原告负担。 四、本次裁定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一审判决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任何影响;即使原告中静公司再提起上诉,也不会对本公司造成影响。 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八月四日 股票简称: S*ST 光明 股票代码:000587 公告编号:2011-036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3.8亿元现金注入及东莞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 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1年8月3日收到了工商银行伊春市新兴路支行对帐单,按照2011年7月6日股东大会审计通过的《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股改承诺事项深圳九五投资有限公司已将捐赠现金3.8亿元人民币及注入东莞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股权所产生的业绩承诺保证金4000万元人民币注入到本公司所在工商银行伊春市新兴路支行帐户。 2011年8月3日,本公司又收到了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关于东莞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的股东变更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粤莞核变通内字[2011]第1100690425号。通知事项如下: 企业名称:东莞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号:441900000344665 核准变更事项: 1、变更前股东:
2、变更后股东:
特此公告。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八月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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