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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深国商、深国商B 公告编号:2011-32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2011-08-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2011年8月3日下午,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深国商")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马来西亚和昌父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昌公司")诉本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的法律文书。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 案件有关各方当事人 原告:马来西亚和昌父子有限公司 被告: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起因概况: 根据原告起诉状陈述,和昌公司和深国商于2001年5月31日签订《关于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和昌公司将其持有的融发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深国商,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060万元。合同生效后,深国商未支付该股权转让款。 3、诉讼请求概况: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股权转让款本金、利息和逾期违约金共计人民币37,077,645.55元; (2)判令被告承担因未履行法定义务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及与本案有关的其他费用。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涉及的股权转让款欠款本金2060万元在公司以前年度报告其他应付款项下均有记载。因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对本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目前尚无法判断,公司将根据本案的开庭审理情况及最终判决结果作进一步分析。以上案件如有新的进展,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1)深中法民四初字第180号; 3、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证通知书》(2011)深中法民四初字第180号。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0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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