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1年8月5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1-61TitlePh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08泰达债”2011年付息公告

2011-08-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08年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付息期的最后交易日为2011年8月10日,凡在2011年8月10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2011年8月11日(含)后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8月12日发行的2008年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08 泰达债"、"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2003)至2011年8月12日将期满三年。根据本公司"08泰达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08年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08泰达债

  3.债券代码:112003

  4.发行总额:人民币6亿元

  5.债券期限:5年

  6.债券利率:票面利率7.10%

  7.起息日: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8月12日为该计息年度起息日

  8.付息日:每年的8月12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9.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08年9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0.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2008 年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08 泰达债"的票面利率为7.1%,每手"08 泰达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71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56.8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63.90元)。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派息款到账日

  1.债权登记日:2011年8月11日

  2.除息日:2011年8月11日

  3.派息款到账日:2011年8月12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付息债权登记日2011年8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08 泰达债"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1.本公司已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公司将在本年度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年度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 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2. 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 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6号泰达大厦20层

  邮编:300042

  联系人:谢剑琳、王菲

  咨询电话:022-23201272

  传真:022-23201277

  投资者欲全面了解关于"08 泰达债"付息的具体条款,请查阅本公司2008年8月10日和2008年8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tedastock.com)上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8月5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84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深 港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专 题
   第A008版:信息披露
   第A009版:专 版
   第A010版:信息披露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公 司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综 合
   第C001版:C叠头版:市 场
   第C002版:动 向
   第C003版:期 货
   第C004版:个 股
   第C005版:数 据
   第C006版:行 情
   第C007版:行 情
   第C008版:数 据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
   第D017版:信息披露
   第D018版:信息披露
   第D019版:信息披露
   第D020版:信息披露
   第D021版:信息披露
   第D022版:信息披露
   第D023版:信息披露
   第D024版:信息披露
   第D025版:信息披露
   第D026版:信息披露
   第D027版:信息披露
   第D028版:信息披露
   第D029版:信息披露
   第D030版:信息披露
   第D031版:信息披露
   第D032版:信息披露
   第D033版:信息披露
   第D034版:信息披露
   第D035版:信息披露
   第D036版:信息披露
   第D037版:信息披露
   第D038版:信息披露
   第D039版:信息披露
   第D040版:信息披露
   第D041版:信息披露
   第D042版:信息披露
   第D043版:信息披露
   第D044版:信息披露
   第D045版:信息披露
   第D046版:信息披露
   第D047版:信息披露
   第D048版:信息披露
   第D049版:信息披露
   第D050版:信息披露
   第D051版:信息披露
   第D052版:信息披露
   第D053版:信息披露
   第D054版:信息披露
   第D055版:信息披露
   第D056版:信息披露
   第D057版:信息披露
   第D058版:信息披露
   第D059版:信息披露
   第D060版: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