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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撤销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 2011-08-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2009年3月进入重整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于2009年3月17日起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2010年9月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10年9月13日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继续实行其他特别处理。 公司2010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显示:公司201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288,725,595.4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2,535,329.78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1,908,923.80 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11年3月11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的其他特别处理。目前,该申请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2011年8月5日公司股票停牌一天,2011年8月8日复牌,公司的股票简称由"ST新太"变更为"新太科技",股票代码"600728"不变,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恢复为10%。 特此公告。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8月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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