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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治成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8月5日 2011-08-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本基金在募集期间发生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与本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本基金资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个月时间内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8月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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