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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公告(系列) 2011-08-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8月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嘉实黄金(QDII-FOF-LOF)(基金代码:160719,深交所上市简称:嘉实黄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六个月后,且相关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上市交易。基金获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上市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发布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js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8月5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 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8月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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