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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天宝股份 证券代码:002220 公告编号:2011-026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1年8月4日下午13:00,在大连市金州区拥政街道三里村624号工厂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召开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1年7月27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作庆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黄作庆先生召集和主持,与会董事经过充分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6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出具了《关于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和《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新增二期冰淇淋加工车间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之一“新增二期冰淇淋加工车间项目”原建设地大连市普湾新区整体规划更改。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现将此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大连市金州新区华家街道李沟村(公司新购置土地),本次实施地点变更未对项目实施造成的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出具了《关于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的专项意见》和《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宏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四日 附件: 李宏泽,男,38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5年6月-2007年1月任大连安心食品有限公司副经理,2007年3月至今任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经理。李宏泽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证券简称:天宝股份 证券代码:002220 公告编号:2011-028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42号”文核准,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11年7月13日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工作。公司向9个特定投资者共发行了3,636.3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700.02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净额为58,299.92万元人民币。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利安达验字[2011]第1053号《验资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充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第董事会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5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即2011年8月5日至2012年2月4日),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此次补充流动资金,可使公司在此半年内节省180.4万元(按银行平均6.56%的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支出。 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5,5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9.43%,低于10%,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出具了《关于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和《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四日 证券简称:天宝股份 证券代码:002220 公告编号:2011-029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42号”文核准,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11年7月13日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工作。公司向9个特定投资者共发行了3,636.3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700.02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净额为58,299.92万元人民币。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利安达验字[2011]第1053号《验资报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应用于以下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原因及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新增二期冰淇淋加工车间项目”原计划在大连市金州区石河镇北海村(现大连市普湾新区)建设。 由于大连市普湾新区整体规划:公司原计划建设地区大连市普湾新区石河镇北海村域为非工业区,因此公司变更此项目实施地点。 根据实际情况,本项目实施地点现变更为大连市金州新区华家街道李家沟村(公司自有土地)。 拟变更的土地位于大连市金州新区华家街道李沟村鹤大线南侧、柳姜线西侧1-1地块,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类型为出让,使用年限50年,用地面积约为166666平方米。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二期冰淇淋加工车间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变更建设地为公司自有土地,且原计划募投项目地点尚未就本次新增二期冰淇淋项目进行土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本次实施地点的变更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且有利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二期冰淇淋加工车间项目”的尽快实施,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四、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发表意见如下: 本保荐机构及相关保荐代表人审阅了本次部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了访谈,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此次变更是由于大连市普兰店湾新区整体规划更改而进行的必要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对天宝股份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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