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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1-08-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市公司名称: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TCL集团 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100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星河发展中心大厦12楼、13楼 联系电话:4008-819-888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1年8月5日 释义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特别提示 一、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TCL集团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者减少TCL集团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义务披露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和主要负责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情况如下: 1、众业达电气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众业达”)6.03%的股份。众业达是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002441。 2、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粉磁材”)12.59%的股份,江粉磁材是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002600。 第二节 持股目的 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拟继续减少其在TCL集团拥有的权益。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0年7月参与认购TCL集团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共计241,283,236股,占该次发行完成后TCL集团总股本的5.69%。TCL集团于2011年5月19日实施资本公积10股转增10股方案,上述股份于方案实施后变更为482,566,472股,占TCL集团总股本比例不变,为5.69%。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11年8月3日至2011年8月4日期间将其持有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58,755,607股通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约占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0.7%,本次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TCL集团股份423,810,865股,占TCL集团总股本的4.99%,达到《收购办法》规定的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要求。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持股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自2011年2月6日至8月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累计出售TCL集团股份58,755,607股,占TCL集团总股本的0.7%,出售价格区间为2.60元/股~2.68元/股。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上述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没有其他买卖TCL集团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2、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童恺郑重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 上述备查文件等材料于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之日起备置于深圳证券交易所、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供查阅。 法定代表人(签字):童恺 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2011年8月5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签字):童恺 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2011年8月5日 声 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童恺 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2011年8月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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