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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11—024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1年度第七次会议于2011年8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口头及书面方式于2011年7月26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1人,实到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请见http://www.cninfo.com.cn,报告摘要请见《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1-026 )。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邱华伟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林国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聘任喻明先生、唐建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谈英先生、刘晖晖先生、麦毅先生、郭欣先生、周辉女士、朱百如先生、周洪海先生为公司总监;聘任杨战鏖先生、潘红炬先生、王进元先生为助理总经理。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至2014年6月止。

独立董事意见:1、程序合法。董事会根据公司总经理的提名,已审议同意聘任邱华伟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林国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聘任喻明先生、唐建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谈英先生、刘晖晖先生、麦毅先生、郭欣先生、周辉女士、朱百如先生、周洪海先生为公司总监;聘任杨战鏖先生、潘红炬先生、王进元先生为助理总经理,聘任程序合法;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

2、 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前述人员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经考察,邱华伟先生、林国龙先生、喻明先生、唐建平先生、谈英先生、刘晖晖先生、麦毅先生、郭欣先生、周辉女士、朱百如先生、周洪海先生、杨战鏖先生、潘红炬先生、王进元先生具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以及工作经验。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邱华伟先生,1967年5月出生,高级工程师。1989年7月毕业于复旦大学生物工程系遗传工程专业,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南方药厂经贸部业务员、业务主管、片区经理,深圳市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九升生物制品厂厂长,深圳三九药业有限公司投资部部长,宁波立华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药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九升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三九企业集团医药事业部副部长。现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深圳市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

林国龙先生,1966年7月出生,1987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系会计学专业,会计师,2006年获得南澳大利亚大学MBA。大学毕业后供职于中国华润总公司财务部;1991年3月份公派到香港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任华润集团旗下中艺(香港)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高级经理、助理总经理;2003年12月份至2006年1月份担任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喻明先生,1966年3月出生,1987年毕业于武汉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本科学历;1990年毕业于武汉大学软件工程学院,研究生学历。曾任三九企业集团党委委员、投资发展部部长、机关支部书记、人事部部长。现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唐建平先生,1964年10月出生,1988年毕业于南开大学金融系,经济学硕士。曾担任青岛商业银行新益支行副行长、特区证券公司投行部高级经理、华润集团特殊资产管理部经理,华润机械五矿高级经理,期间派往江苏,担任江阴华润制钢董事、董秘、财务总监,锡钢集团董事、财务总监;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谈英先生,1962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南方药厂技术开发部副部长、部长、党务部部长,深圳市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西三九同达药业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研发事业部主任。

刘晖晖先生,1968年11月出生,博士, IMD EMBA学位。曾任南方制药厂厂长秘书,三九美国公司秘书、财务、总经理,香港三九公司经理,三九集团企管部、资本运营部部长,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际拓展部部长,三九药业公司欧洲药物办主任,三九企业集团医药事业部副部长、企业管理部常务副部长。现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监,深圳市三九现代中药有限公司董事长。

麦毅先生,1966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主管药师。曾任深圳三九药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研究开发部部长,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部部长。现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监。

郭欣先生,1970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曾任深圳南方药厂供应部业务员,厂办秘书、办公室主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副部长、企业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监,兼行政管理部部长。

周辉女士,1971年2月出生,经济学硕士,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深圳市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助理,深圳市三九医药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与投资管理中心负责人。现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总监。

朱百如先生,1971年3月出生,天津财经学院本科学历,北大EMBA学位。曾任深圳市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南方药厂投资办部长助理等职。现任深圳市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周洪海先生,1971年4月出生,硕士学位。曾任深圳市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业务员、业务经理、产品总监、市场总监、销售总监,深圳市三九现代中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深圳市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杨战鏖先生,1961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现任深圳九新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沈阳三九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潘红炬先生,196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执业药师。曾任南方制药厂车间主任,三九制药厂(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三九中医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雅安三九药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进元先生,1963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淮北制药厂副厂长,金蟾生化股份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安徽金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周辉女士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至2014年6月止)。

独立董事意见:1、程序合法。董事会根据公司董事长的提名,已审议同意聘任周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聘任程序合法;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

2、 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周辉女士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经考察,周辉女士具备董事会秘书所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有效地行使职权,并为其行使职权提供必要条件,公司每年向每位独立董事支付津贴人民币12万元(含税)。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制定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方案,参考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市场水平,并结合本公司的业务规模及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需要而制定,津贴方案合理。董事会关于上述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的议案

公司2011年开始引入美世IPE国际岗位评价体系,并相应建立起新的薪酬体系。在新的薪酬体系下,高管人员薪酬结构仍然由固定年薪及奖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固定年薪依照美世IPE岗位评估结果并参照华润三九现有薪酬体系确定,固定年薪分为12个月发放。奖金为浮动部分,其标准及发放原则依照奖励方案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兼任公司高管的宋清先生、周辉女士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结构由固定年薪及奖金两部分构成。固定薪酬体系以IPE国际岗位评价体系的岗位评估结果为基础,参考2010年度医药行业市场薪酬水平及公司现有薪酬水平制定。该薪酬体系考虑了内部体系的衔接性及薪酬水平的外部竞争力,有利于调动公司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确定,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公司董事会2011年第七次会议关于该议案的表决结果。

六、关于设立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的议案

为适应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本着有利于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决策水平及决策科学性的原则,公司拟设立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

本议案尚需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制订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公司制订了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详细内容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该实施细则待股东大会通过设立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后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华润三九2010年度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

华润三九2010年度业绩评价体系包括量化评价指标、关键管理主题和加减分事项三部分。根据华润三九2010年度经营管理情况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结果,确定2010年度业绩考核评价总分为126.5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兼任公司高管的宋清先生、周辉女士回避表决。

九、关于2010年度、2009年度中长期激励计划支付方案的议案

根据2010年度业绩考核结果,确定了2010年度、2009年度激励计划支付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兼任公司高管的宋清先生、周辉女士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2010年度、2009年度中长期激励计划支付方案已体现2010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及股价变动情况,符合《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2009年-2011年)激励计划实施方案》以及2009年、2010年中长期激励计划实施方案。

本支付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确定,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公司董事会2011年第七次会议关于该议案的表决结果。

十、关于华润三九2011年度业绩合同的议案

华润三九2011年度的业绩合同框架与2010年基本相同,包括量化评价指标、关键管理主题和加减分事项三部分,其中量化评价指标占70%权重,关键管理主题占30%权重。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公司向衢州南孔采购药材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衢州南孔采购药材的关联交易公告》(2011-027)。

关联董事李福祚先生、魏斌先生、杜文民先生、石善博先生、张海鹏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增加在珠海华润银行存款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在珠海华润银行存款的关联交易公告》(2011-028)。

关联董事李福祚先生、魏斌先生、杜文民先生、石善博先生、张海鹏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修订《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对《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原《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推动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规范对外捐赠行为,进一步加强捐赠事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现修订为:

为推动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规范对外捐赠行为,进一步加强捐赠事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公司法》、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特制订本制度。

二、原《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第十二条:

每一会计年度内发生的对外捐赠,包括现金捐赠和实物资产(按照账面净值计算其价值)捐赠,相应决策程序的具体规定如下:

1、累计金额在1000万元以内的对外捐赠,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提出捐赠方案,经董事会审批后实施;

2、累计金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对外捐赠,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提出捐赠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报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3、本制度中所述“累计金额”,包含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同期发生的捐赠金额。

现修订为:

每一会计年度内发生的对外捐赠,包括现金捐赠和实物资产(按照账面净值计算其价值)捐赠,相应决策程序的具体规定如下:

1、单笔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且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捐赠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对外捐赠项目,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实施;分期分批实施的对外捐赠项目,以分期分批合计总额来确定审批权限(下同);

2、单笔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对外捐赠项目,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提出捐赠方案,经董事会审批后实施;

3、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捐赠金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以后的任何捐赠项目,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提出捐赠方案,经董事会审批后实施;

4、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捐赠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对外捐赠项目,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提出捐赠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报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5、本制度中所述“累计金额”,包含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同期发生的捐赠金额。

三、原《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第十三条:

每一会计年度内发生的对外捐赠,累计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不得超过2%。

现修订为:

每一会计年度内发生的对外捐赠,累计金额不能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每一会计年度用于慈善公益活动资金的增幅不能高于净利润增幅。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11—025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1年度第七次会议于2011年8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口头及书面方式于2011年7月26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公司监事会关于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书面审核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向衢州南孔采购药材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衢州南孔采购药材的关联交易公告》(2011-027)。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增加在珠海华润银行存款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在珠海华润银行存款的关联交易公告》(2011-028)。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11—027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衢州南孔采购药材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关联方衢州南孔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南孔”)采购公司产品所需药材,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不含税)。2011年1-6月,已发生交易金额2073万元(不含税)。

衢州南孔是衢州医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衢州医药是深圳市三九医药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的子公司,三九连锁与本公司同为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之下属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此项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衢州南孔中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衢州市衢江区春苑中路11号

法定代表人:王广恩

注册资本: 人民币9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批发(经营有效期至2012年12月20日);以下经营范围限分公司经营:中药材收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炮炙、含毒性中药材加工](有效期至2012年10月8日)。

(二)关联关系

衢州南孔是衢州医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衢州医药是深圳市三九医药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的子公司,三九连锁与本公司同为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之下属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衢州南孔有50多年中药饮片生产、中药材经营的历史。2007年9月、2008年1月分别通过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MP、GSP认证,拥有符合要求的仓储及生产车间,是公司的合格中药材供应商。

四、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2011年度公司拟向衢州南孔采购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不含税)。2011年度公司子公司深圳市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向衢州医药有限公司销售产品的最高额预计为人民币2075万元(不含税)。

五、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该交易属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公司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药材供应商及采购价格。衢州南孔每季度参加我公司的中药材招标,目前中标品种有狗脊、当归等八个品种,为这些品种的主供应商,同时还是一些其他中药材品种的辅助供应商。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该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保证了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预计此项交易在一定时期内将继续存在。

2.预计2011年向衢州南孔采购金额不超过华润三九本部年采购金额的6%。该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无不利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1年1月-6月,公司向衢州南孔中药有限公司采购药材累计发生的交易金额为2073万元(不含税)。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意见,同意将该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由于该交易涉及与关联企业衢州南孔中药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

向衢州南孔中药有限公司采购药材属于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公司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药材供应商及采购价格。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九、备查文件

1.董事会2011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2011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11—028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在珠海华润银行存款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增加银企合作的广度,经公司董事会201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在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华润银行”)办理了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的存款业务,该定期存款最长期限至2012年1月25日。鉴于珠海华润银行已在深圳开设分行,在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营运资金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后,公司拟增加在珠海华润银行的业务范围,将在珠海华润银行的存款增加人民币1亿元,即存款额度增加至人民币2亿元。存款期限为3个月或6个月,到期后可续存,最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本公司控股股东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为华润股份有限公司之下属公司,珠海华润银行为华润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此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关联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12月23日

住??? 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346号

法定代表人:蒋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1,327,549,492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44040119260094X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金融业务

珠海华润银行成立于1996年12月23日,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珠海市11家城市信用合作社改制设立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珠海华润银行原名珠海城市合作银行,1998年6月更名为珠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2月华润股份有限公司和珠海市人民政府签署协议联合重组珠海华润银行,2011年3月更名为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目前,珠海华润银行下辖总部营业部和49家支行。珠海华润银行现有股东包括法人股东10名及自然人股东108名,持股比例占5%以上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华润股份有限公司10.00亿75.33%
珠海市海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91亿14.38%
珠海市财政局1.00亿7.53%

截至2010年12月31日,珠海华润银行资产总额165.6亿元,负债总额150.87亿元;资本充足率14.16%,核心资本充足率13.91%;不良资产率0.1%,不良贷款额和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05亿元和 0.14%;拨备覆盖率达780.65%,贷款损失准备率150%。各项经营指标保持稳健增长。

(二)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为华润股份有限公司之下属公司,珠海华润银行为华润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因此本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为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在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分行办理存款业务,存款期限为三个月或六个月,到期后可续存,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总额度为人民币两亿元(包括已在珠海华润银行的存款1亿元),存款利率为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应期限的存款利率(目前三个月期存款利率为3.10%、六个月期存款利率为3.30%)。

在董事会批准本次交易后,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存款手续等。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存款利率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存款基准利率保持一致。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存款业务有助于本公司和珠海华润银行建立全面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扩大公司金融业务基础,为未来的发展寻求更多的金融支持。

本次存款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资金,对公司正常经营没有影响;珠海华润银行是一家依法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经营状况良好,不良贷款率极低,公司资金安全有保障。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次交易为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发生的第二笔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意见,同意将该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1)珠海华润银行作为一家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规范性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公司为增强与银行合作的广度,扩大公司金融业务基础,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在珠海华润银行追加存款人民币1亿元,即存款额度增加至人民币2亿元。存款期限为3个月或6个月,到期后可续存,最长期限不超过一年,符合公司合理管理日常经营活动资金的需要;(3)珠海华润银行为公司提供存款业务服务,存款利率等同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存款基准利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由于该交易涉及与关联企业珠海市商业银行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2011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2011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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