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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1-043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1年8月5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7月29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湖北爱仕达炊具有限公司购买炊具扩能项目发展用地的议案》 同意湖北爱仕达炊具有限公司通过自筹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用以购买安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北爱仕达工业园储备工业用地320亩(其中净用地290亩,道路平摊30亩)。 相关情况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1年7月1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司2011-038号公告:《关于子公司拟购买发展用地及处置部分住宅用地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湖北爱仕达电器有限公司处置部分住宅用地的议案》 同意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聘请具备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湖北爱仕达电器有限公司位于安陆市碧涢路、儒学路2宗拟出让住宅用地进行评估,起拍价格不低于《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价格,以拍卖方式处置该部分住宅用地。 相关情况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1年7月1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司2011-038号公告:《关于子公司拟购买发展用地及处置部分住宅用地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肖林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吴延坤先生自2011年8月6日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辞职之后,吴延坤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同意聘任肖林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任期自2011年8月6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1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通过的《关于湖北爱仕达电器有限公司处置部分住宅用地的议案》。 详细情况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1年8月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司2011-046号公告:《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六日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1-044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1年8月5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7月29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交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与会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湖北爱仕达炊具有限公司购买炊具扩能项目发展用地的议案》 同意湖北爱仕达炊具有限公司通过自筹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用以购买安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北爱仕达工业园储备工业用地320亩(其中净用地290亩,道路平摊30亩)。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湖北爱仕达电器有限公司处置部分住宅用地的议案》 同意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聘请具备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出让土地进行价值评估,起拍价格不低于《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价格,对湖北爱仕达电器有限公司位于安陆市碧涢路、儒学路2宗住宅用地进行拍卖处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两项议案相关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1年7月1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司2011-038号公告:《关于子公司拟购买发展用地及处置部分住宅用地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六日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1-045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吴延坤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吴延坤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该辞职申请自2011年8月6日起生效。辞职之后,吴延坤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吴延坤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1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肖林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议案》,自2011年8月6日起,肖林华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因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根据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将肖林华先生的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联系电话:0576-86199005 电子邮箱:002403@asd.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六日 附:肖林华简历 肖林华,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05年8月至2007年8月担任苏州东菱振动试验仪器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07年8月至2011年7月担任英杰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肖林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内也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1-046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1年8月23日(星期二)上午10: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8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路2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湖北爱仕达电器有限公司处置部分住宅用地的议案》 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1年7月16日、2011年8月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拟购买发展用地及处置部分住宅用地的公告》(2011-038号)、《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1-043号)。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1年8月19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路2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75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1年8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5∶00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肖林华、张敏 电话:0576-86199203 传真:0576-86199000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路2号 2、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六日 附件: (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二)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议案作如下表决: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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