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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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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优质企业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1年第1号)

2011-08-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变动比较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嘉实浦安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依据中国证监会2007年11月22日《关于核准嘉实浦安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7]320号),嘉实浦安保本基金由保本型基金到期日后投资转型变更转为股票型基金,并更名为“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07年12月8日(含当日)起,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嘉实浦安保本基金基金合同失效。本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

  重要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1年6月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未经审计)截止日为2011年6月30日(特别事项注明截止日除外)。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安奎先生,董事长,大学本科,中共党员,曾任吉林农业机械研究所主任;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外经处处长、香港吉信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省证券公司总经理;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吉林天信投资公司总经理;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8月5日起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学军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中共党员。曾就职于天津通信广播公司电视设计所、外经贸部中国仪器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商品交易所、天津纺织原材料交易所、商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0年10月至今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高方先生,董事,大学本科,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副处长,外企服务总公司宏银实业公司副总经理。1996年9月至今历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

  韩家乐先生,董事。1990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1990年至今任海问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1994年至今任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1年11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Wolfgang Matis 先生,董事,德国籍,法兰克福商学校经济专业(Frankfurt Business School of Economics)。曾任德意志银行全球固定收益负责人、全球市场负责人,董事总经理(MD)。现任德意志资产管理公司(法兰克福)董事会成员、CEO兼发言人。

  Mark Cullen先生,董事,澳大利亚籍,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经济政治专业学士。曾任达灵顿商品(Darlington Commodities)商品交易主管,贝恩(Bain&Company)期货与商品部负责人,德意志银行(纽约)全球股票投资部首席运营官、MD。现任德意志资产管理(纽约)全球首席运营官、MD。

  汤欣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法学博士。1998年9月至2000年6月在北京大学法学学科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0年7月至今历任清华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王巍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福特姆大学文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博士。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辽宁分行。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化学银行分析师,美国世界银行顾问,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万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至今任万盟并购集团董事长。

  张维炯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教授、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博士。曾任上海交通大学动力机械工程系教师,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副院长。1997年至今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副院长。

  朱蕾女士,监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首都医科大学教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科员,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展战略官、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董事会秘书。2007年10月至今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

  穆群先生,监事,经济师,硕士研究生。曾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助教,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2001年11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王利刚先生,监事,经济学学士。2001年2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历任人力资源部副总监、总监。

  宋振茹女士,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1981年6月至1996年10月任职于中办警卫局。1996年11月至1998年7月于中国银行海外行管理部任副处长。1998年7月至1999年3月任博时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1999年3月至今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督察员和公司副总经理。

  李道滨先生,副总经理,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经济师。1988年7月至1990年9月任职于厦门华侨博物馆。1993年7月至1998年9月任职于中国厦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2000年10月至今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和公司副总经理。

  张峰先生,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曾就职于国家计委,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监、市场部总监、公司督察长。

  戴京焦女士,副总经理,武汉大学经济学硕士,加拿大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MBA。历任平安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平安保险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兼负责人;平安证券公司助理总经理,平安集团投资审批委员会委员。2004年3月至2008年7月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8年7月4日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炜女士,督察长,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曾就职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智浩律师事务所、新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监。

  2、本基金基金经理

  刘天君先生,1978年出生,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获经济学硕士学位。9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2001年7月至2003年4月任招商证券研发中心行业研究员;2003年4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研究部副总监,现任股票投资部总监。2006年8月3日至2008年2月28日任嘉实泰和封闭基金经理,2007年4月17日至2009年7月14日任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基金经理,2010年11月5日至今任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基金经理。2007年12月8日至今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2004年12月1日至2006年8月2日,田晶女士任嘉实浦安保本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8月3日至2007年12月7日,邹唯先生任嘉实浦安保本基金基金经理。

  3、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赵学军先生、公司副总经理戴京焦女士、公司总经理助理邵健先生、总经理助理詹凌蔚先生、总经理助理陶荣辉先生。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成立时间: 1992年10月19日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43.488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05号

  联系人: 朱萍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经过十年来的稳健经营和业务开拓,各项业务发展一直保持较快的增长,各项经营指标在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处于领先水平。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全行总资产规模已达21,914.11亿元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6,386.80亿元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1,464.89亿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191.77亿元人民币,每股收益达1.604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部,资产托管部下设市场发展部、托管运作部、技术保障部、内控管理部四个职能部门,现有员工39人。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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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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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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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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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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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2.代销机构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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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中国银行

  ■

  (3) 中国工商银行

  ■

  (4) 中国建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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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中国农业银行

  ■

  (6) 招商银行

  ■

  (7) 交通银行

  ■

  (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9) 中国民生银行

  ■

  (10)中国光大银行

  ■

  (11)中信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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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兴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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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深圳发展银行

  ■

  (14)北京银行

  ■

  (15)平安银行

  ■

  (16)青岛银行

  ■

  (17)宁波银行

  ■

  (18)东莞银行

  ■

  (19)杭州银行

  ■

  (20)徽商银行

  ■

  (21)南京银行

  ■

  (22)临商银行

  ■

  (23)温州银行

  ■

  (24)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

  (25)浙商银行

  ■

  (26)江苏银行

  ■

  (27)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

  ■

  (28)渤海银行

  ■

  (29)洛阳银行

  ■

  (3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2)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0)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1)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2)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3)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5)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7)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8)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9)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0)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1)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2)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3)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4)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5)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6)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7)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8)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9)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0)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1)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2)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3)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5)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6)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7)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8)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9)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0)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1)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3)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4)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5)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6)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7)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8)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9)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0)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1)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2)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3)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5)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6)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

  (87)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

  (88)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9)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0)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1)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92)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

  (93)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4)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

  (95)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6)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7)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8)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9)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0)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3)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二)注册登记机构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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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的名称: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长期超额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股票资产、衍生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等)、债券资产(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公司)债券、可转债等)、债券回购、现金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范围为: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现金、债券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40%,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超过3%。若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基金投资权证的比例有新的规定,适用新的规定。股票指数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大类资产配置上,在具备足够多预期收益率良好的投资标的时,优先考虑股票类资产的配置,剩余资产将配置于债券类和现金类等大类资产上。

  除主要的股票投资策略外,本基金还可通过新股申购策略、债券投资策略、及衍生工具投资策略,如:可转债投资策略、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等辅助投资策略,进一步为基金组合规避风险、增强收益。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为主,结合行业配置适度均衡策略,构造和优化组合,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长期超额收益。

  首先,在个股选择上,本基金采用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通过“投资备选库流程”,强化投资纪律,保护组合质量,生成作为主要买入备选股票的“优质企业群”。

  进而,在行业配置上,本基金采用行业配置适度均衡策略,通过滚动执行“行业配置流程”,确定或调整个股配置比例,从而构建组合、优化组合。

  (1)个股选择

  本基金采取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自下而上的投资策略相信,无论经济环境或行业环境如何变化,总是有一些优质企业能超越其竞争组,获得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回报。因而,自下而上的研究方法,就是非常密切地关注公司的管理、历史、商业模式、成长前景及其他特征。

  在个股选择上,本基金执行“投资备选库流程“,包括:

  第一步,在内部和外部的研究范围内,通过估值筛选和特殊环境分析,建立投资备选库:

  ● 估值筛选:分析PE,PB,PCF,EV/EBITDA,ROE,ROA等指标,选择估值水平较低或较合理的公司;特殊环境分析:分析经济周期或经济结构趋势、管理变化、经营环境变化,寻找从中受益的公司。

  第二步,从公司层面和股票层面,深度分析投资备选库内的股票,精选 “优质企业群”作为本基金组合的主要买入备选股票:

  ● 从公司层面看,

  一般情况下,“优质企业群”应覆盖所有影响国民经济的重点行业和具备成长潜力的新兴行业,并具备较强的行业代表性;主要由渡过了初创期、具有较好业绩记录的公司组成;其中的大部分公司从事专业化经营。进入“优质企业群”的公司通常具备以下特征:

  ◇ 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有效的激励机制;

  ◇ 拥有优秀的企业家或管理层,具有良好的业绩记录,管理层对所属行业有深刻理解和较强的前瞻性,形成了清晰的发展战略及有利于提升投资者价值的盈利模式;

  ◇ 基本面正在改善;

  ◇ 比较包括ROIC、企业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企业成长(G)等核心指标,具有中长期成长性;

  ● 从股票层面看,

  进入“优质企业群”的个股,

  ◇ 比较动态市盈率、PEG等指标,目前的估值水平明显偏低或相对合理,或

  ◇ 具有中短期市场表现的催化剂。

  在个股调整上,本基金将动态跟踪研究优质企业的基本面,结合行业配置比例和个股动态估值水平,进行组合层面的优化配置。

  (2)行业配置

  在以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为主的基础上,本基金采取适度均衡的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行业配置的核心方法是:全面覆盖主要行业,适度均衡配置。充分借鉴内部和外部研究观点,动态跟踪行业景气度和估值水平,确定或调整行业配置比例,构建组合,并推进个股在组合层面的不断优化。

  在行业配置上,本基金执行“行业配置流程”,包括:

  第一步,通过持续的行业研究,形成行业配置比例:

  ◇ 建立行业景气度跟踪模型,找出各行业的核心驱动因素,对这些核心因素进行敏感性分析和持续跟踪,找出景气度最高和景气度变化最大的行业。其中,本公司定量分析小组将根据季度环比和同比的毛利率变动,外部分析师盈利预测调整,资金流向等指标提供景气度变化的相关信息;

  ◇ 全面跟踪行业估值水平,比较各行业的平均估值指标(动态市盈率,PEG,分红收益率等),找出估值水平相对较低的行业;

  ◇ 结合行业景气度和估值水平,确定阶段性重点关注的行业;

  ◇ 形成行业配置比例。

  第二步,根据行业配置比例,以个股选择形成的“优质企业群”为主要买入备选股票,确定个股在组合中的配置权重,从而构建组合。

  在行业配置调整上,本基金认为,持续的行业研究有利于减少投资盲点和行业偏离度。因而,本基金通过滚动执行行业配置流程,带动重点行业配置的动态调整,促进投资备选库股票及“优质企业群”个股的相应调整,从而推动个股选择在组合层面的不断优化。

  2、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利用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进行套利、避险交易,控制基金组合风险,获取超额收益。

  本基金在权证投资中,将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进行研究,结合期权定价模型和我国证券市场的交易制度估计权证价值,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包括:杠杆策略、价值挖掘策略、获利保护策略、双向权证策略、卖空有保护的认购权证策略、买入保护性的认沽权证策略等。

  3、可转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对可转债券条款和发行债券公司的基本面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利用期权定价模型和正股估值模型等数量化工具进行估值分析;通过分析不同市场环境下可转债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值,把握可转债的价值走向,选择相应券种,从而获取较高的稳定回报。

  4、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采取“自上而下”的策略,深入分析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以价值发现为基础,采取以久期管理策略为主,辅以收益率曲线策略等,确定和构造能够提供稳定收益、较高流动性的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组合。

  5、新股申购策略

  本基金根据新股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对认购中签率和新股上市后表现的预期,择机参与新股申购,以取得比较稳定的收益增强。

  (二)投资管理程序

  1、公司研究部通过内部独立研究,并借鉴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形成宏观、政策、投资策略、行业和上市公司等分析报告,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小组提供决策依据。

  2、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指导下,基金经理小组和资产配置小组综合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货币环境、证券市场发展趋势等要素的分析判断,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提出下一阶段本基金投资组合中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制订基金在重要股票资产类别上的具体配置计划。

  3、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根据基金投资目标和对市场的判断决定本基金的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基金经理小组提出的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决定。

  4、基金经理小组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所做的决议,参考本公司研究部和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选择具体的投资目标,构建投资组合。

  5、基金经理将投资指令下达给集中交易室,交易主管在复核投资指令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将指令分发给交易员执行,保证决策和执行权利的分离。

  6、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与监控,并授权风险控制小组进行日常跟踪,出具风险分析报告。监察稽核部对基金投资过程进行日常监督。

  7、基金经理小组将跟踪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结合基金申购和赎回导致的现金流量变化情况,以及组合风险和流动性的评估结果,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8、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投资程序做出调整。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 指数×95% + 上证国债指数×5%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较高风险,较高收益。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7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1年6月30日(“报告期末”),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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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2011年5月27日,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五粮液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本基金投资于“五粮液(000858)”的决策程序说明:基于五粮液基本面研究以及二级市场的判断,本基金投资于“五粮液”股票,其决策流程符合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其他九名证券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其他九名证券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3) 其他资产构成

  ■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1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变动比较

  ■

  图:嘉实优质企业股票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7年12月8日至2011年6月30日)

  注1:本基金由嘉实浦安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自2007年12月8日(含当日)起,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嘉实浦安保本基金基金合同失效。

  注2:按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3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十八条((二)投资范围和(八)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的规定:(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2)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4)《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日内从基金资产中支付给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帐户,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与基金运作有关的其他费用

  主要包括证券交易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该等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可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申购费率表如下:

  ■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和电话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招商银行借记卡、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的持卡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费率执行。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

  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应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

  (2)基金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用的75%用于注册登记费及相关手续费,25%归基金财产。赎回费率表如下:

  ■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嘉实浦安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保本期内或转型期内,连续地持有部分嘉实浦安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直到投资转型为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那么这部分基金份额在嘉实浦安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保本期内或转型期内的持有期,将被累加进入该部分基金份额在本基金的持有期内。

  (3)销售服务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用于基金的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

  (4)转换费

  ①基金转换开始日及时间

  基金转换的开始办理时间:2008年7月28日。

  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有交易的当日,方可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②适用基金范围

  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与嘉实旗下其他16只基金间互转,16只基金为嘉实成长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③基金转换费用

  (a) 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转换为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时,转换费率均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

  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1+转换费率)+M

  转换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率/(1+转换费率)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M为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b) 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与嘉实成长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间互转;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出转至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采用“赎回费 + 申购费率补差”算法,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 = B×C×(1-D)/(1+G)

  转换补差费用 = [B×C×(1-D)/(1+G)]×G

  转入份额 = 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 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申购补差费率G为零;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赎回费的25%归入转出基金资产(嘉实稳固收益债券除外),根据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基金合同的约定,该基金的赎回费全部归入该基金资产(注:在运作期和间歇期,该基金按不同的方式收取赎回费)。

  注:自2010年5月26日起,暂停嘉实主题混合的转入业务;自2011年1月7日起暂停嘉实增长混合的转入业务;自2011年1月7日起嘉实策略混合实施暂停转入业务。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3、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列支。

  (二)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三)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此项调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基金的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11月23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

  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烟台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高华证券3家代销机构,并更新了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5.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6.在“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列示了2007年12月8日至2007年12月31日、2008年度、2009年、2010年、2011年上半年基金业绩。

  7.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示了2010年12月8日至2011年6月8日本基金临时公告事项。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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