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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1-47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1年8月6日以邮件、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1年8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董事八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张亦斌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11年半年度报告发生的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 1、会计差错事项的原因及性质说明 2011年4月,母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易思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现金分红13,850,000.00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06)第七条:“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母公司确认投资收益13,850,000.00元。 公司在编制2011年半年度合并报表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06)第十九条:“(四)母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对方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应当抵消。”,母公司确认的13,850,000.00元投资收益在合并报表中应当抵消,因财务人员对相关业务的理解存在偏差,编制合并报表时未进行抵消。 鉴于上述事项,公司对 2011 年半年报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进行调整。 2、会计差错对 2011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①合并利润表项目影响情况: 单位:元
②合并所有者权益表变动表未分配利润中的项目影响情况 单位: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2011年半年度发生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公允地反映公司2011年半年度经营成果,使公司财务报表更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监事会认为:此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2011年半年度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是恰当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差错更正的有关程序,有利于客观、公允反映公司2011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同意该项会计差错更正。 会计差错更正的详细内容见公司2011年8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2011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及201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更正后)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1-48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8月6日以邮件、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1年8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陈卫明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此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1-49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11年半年度报告发生的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 一、会计差错事项的原因及性质说明 2011年4月,母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易思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现金分红13,850,000.00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06)第七条:“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母公司确认投资收益13,850,000.00元。 公司在编制2011年半年度合并报表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06)第十九条:“(四)母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对方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应当抵消。”,母公司确认的13,850,000.00元投资收益在合并报表中应当抵消,因财务人员对相关业务的理解存在偏差,编制合并报表时未进行抵消。 鉴于上述事项,公司对 2011 年半年报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进行调整。 二、会计差错对 2011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合并利润表项目影响情况: 单位:元
2、合并所有者权益表变动表未分配利润中的项目影响情况 单位:元
3、《2011年半年度报告》、《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1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具体更正情况 公司于2011年8月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鉴于上述事项,公司对2011年半年度报告等公告的相关内容做如下更正(更正后的数据以加粗字体显示): (1)、《2011年半年度报告》第4页“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之“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及《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第1-2页“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中,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等会计数据均增加13,850,000.00元,现予以调整,对应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均相应变更,更正后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为:
(2)、《2011年半年度报告》第5页“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之“(三)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应更正为:
(3)《2011年半年度报告》第11页“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之“一、公司经营情况(一)公司整体经营情况概述”,部分内容应更正为:2011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30,781,587.6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7.52%;实现营业利润70,630,277.9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0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3,089,918.0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44%。 (4)、《2011年半年度报告》第12-13页“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之“一、公司经营情况(二)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经营情况5、利润构成及情况分析”,现更正为: 单位:元
第13-14页“增减变动原因分析”中(6)投资收益及(9)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更正为: (6)投资收益:本期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增加22,247,345.84元,同比增长862.13%,主要原因是本期母公司卖出禾盛新材股票1,037,600股,确认投资收益20,106,118.03元。 (9)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本期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均实现稳步增长,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收入稳步增长,管理费用得到进一步有效控制,投资收益大幅增长。 (5)、《2011年半年度报告》第39页“第六节 财务报告”之“合并利润表”、《201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第6页“合并利润表”及《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第15-16页“7.2.2 利润表”,投资收益、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等指标均增加13,850,00.00元,每股收益应按调整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指标进行计算,更正后的利润表为: 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6月 单位:人民币元
7.2.2 利润表 编制单位: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6月 单位:元
(6)、《2011年半年度报告》第43页“第六节 财务报告”之“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1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第10页“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第19-20页“7.2.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净利润及利润分配应予以调整,更正后的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为: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后) 7.2.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后) (7)、《2011年半年度报告》第94-95页“第六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35.未分配利润”及《201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第59-60页“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35.未分配利润”,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应付普通股股利应调整13,850,000.00元,更正后的内容为: 35.未分配利润
(1)根据2011年4月16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司以2010年末总股本23,525.9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董事会于2011年5月5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201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以2011年5月11日为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5月12日为除权除息日,实施了权益分派方案。 (2)经深圳市易思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股东会审议通过,易思博2010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实收资本45,000,000元为基数,以2010年12月31日的公司工商登记在册的易思博全体投资人为分配对象,每1元实收资本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共计派发人民币22,500,000元。报告期内,易思博向易思博少数股东现金分红8,650,000元。 (8)、《2011年半年度报告》第98-99页“第六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42.投资收益” 及《201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第63-64页“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42.投资收益”,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及合计数应调整13,850,000.00元,投资收益本期比去年同期增长862.13%,更正后的内容为: 42.投资收益 (1)投资收益明细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
(3)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
(4)投资收益本期比去年同期增长862.13%,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禾盛新材股票产生的投资收益。 (5)本公司投资收益汇回无重大限制。 (9)、《2011年半年度报告》第100页“第六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46.每股收益” 及《201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第65页“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46.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调整后,每股收益重新计算,更正后的内容为: 46.每股收益
(1)基本每股收益=P0÷S@ S= S0 + S1 + Si×Mi÷M0– 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报告期公司不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稀释每股收益与基本每股收益相同。 (3)2010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已按调整后的股本重新计算。 (10)、《2011年半年度报告》第102页“第六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4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及《201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第67页“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4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净利润调减13,850,000.00元,投资损失调增13,850,000.00元,更正后的内容为: 4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1)、《2011年半年度报告》第119页“第六节 财务报告”之“十四、补充资料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计算表” 及《201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第83页“十四、补充资料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计算表”,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调整后,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重新计算,更正后的内容为: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计算表
注:2010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已按调整后的股本重新计算。 更正后的《2011年半年度报告》、《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2011年半年度发生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公允地反映公司2011年半年度经营成果,使公司财务报表更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监事会认为:此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2011年半年度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是恰当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差错更正的有关程序,有利于客观、公允反映公司2011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同意该项会计差错更正。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相关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11年8月6日公司董事会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由于即将提请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涉及对201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我们根据有关要求在会议召开之前就上述事项进行了详细了解和核查。 根据有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对2011年半年度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是恰当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差错更正的有关程序,有利于客观、公允反映公司2011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同意该项会计差错更正。 独立董事:喻 明 赵鹤鸣 王则斌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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