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1-024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解除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11-08-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分别于2011年4月26日、8月5日接到本公司股东太和印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实业")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的通知。 1、2011年4月20日,太和实业将质押给中国银行深圳龙华支行的公司流通股10,0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56%)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上述股份的质押情况,请投资者详见2010年1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2011年8月3日,太和实业将质押给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湖支行的公司流通股46,948,358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31%)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上述股份的质押情况,请投资者详见2009年8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太和股份质押股数余额为38,616,17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01%。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