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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1-007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8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3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11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汪南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00元,共募集资金63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6,382,530.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9,617,469.15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7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职深QJ[2011]643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570.4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均对此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职深QJ[2011]650号《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2011-008《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理募投项目相关设备采购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投资“年产15000吨高性能电机用永磁铁氧体磁瓦技改项目”、“年产5000吨JPM-2E高性能干压异方性永磁铁氧体材料和制品的开发项目”、“年产3000吨环保、高性能粘结永磁铁氧体技改项目”及“磁性材料技术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已到账,董事会同意公司授权总经理汪南东先生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深交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全权办理募投项目相关设备采购事宜。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扩大公司在电机用永磁磁芯领域业务的宽度和广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增长要求,拓展公司业务领域,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250万元对外投资,增资入股并控股北京东方磁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实现公司在稀土永磁电机领域的拓展。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的规定,本项对外投资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均对此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2011-010《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公告》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负责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一切后续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基于扩大公司在电机用永磁磁芯领域业务的宽度和广度,同意公司通过增资入股的方式控股北京东方磁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实现公司在稀土永磁电机领域的拓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负责使用本次议定的超募资金2,250万元投资东方磁源的一切后续相关事宜。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本着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2,1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公司最近12个月内没有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该等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后的12个月内也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均对此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2011-011《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意见》;

4、《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超募资金使用的独立意见》;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和归还银行贷款之专项核查意见》;

6、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职深QJ[2011]650号《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9日

    

    

股票代码:002600股票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1-008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015 号文),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00元,共募集资金63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6,382,530.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9,617,469.15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7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职深QJ[2011]643号《验资报告》。

2、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200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项目投资总额
年产15000吨高性能电机用永磁铁氧体磁瓦技改项目26,338.05
年产5000吨JPM-2E高性能干压异方性永磁铁氧体材料和制品开发项目8,800.21
年产3000吨环保、高性能粘结永磁铁氧体技改项目4,225.30
磁性材料技术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2,000.00

截止2011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5,570.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
年产15000吨高性能电机用永磁铁氧体磁瓦技改项目12,812.07
年产5000吨JPM-2E高性能干压异方性永磁铁氧体材料和制品开发项目2,561.52
年产3000吨环保、高性能粘结永磁铁氧体技改项目
磁性材料技术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196.89
合 计15,570.48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并出具了天职深QJ(2011)650 号《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与实际情况相符。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570.48万元。

二、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专项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与实际相符,且已经注册会计师审核;

(3)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5,570.48万元。

2、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570.48万元。

3、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保荐意见如下: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江粉磁材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江粉磁材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570.4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职深QJ(2011)650号)

4、《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和归还银行贷款之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8月9 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1-009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北京东方磁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2、投资金额和比例:公司参考东方磁源截止2011年6月30日的每股净资产水平认缴其本次新增资本,即公司本次应出资2,250万元,其中1,500万元作为江粉磁材认缴的注册资本,差额7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东方磁源注册资本将增至人民币2,5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60%股权,为该公司控股股东。

3、资金来源:募集资金超募资金。

4、风险提示:公司若完成本次对外投资,需要在签订《谅解备忘录》后,继续签订《投资协议》,该投资协议的后续签订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扩大公司在电机用永磁磁芯领域业务的宽度和广度,以及稀土永磁电机材料的开发、制造和销售能力,公司拟通过增资入股的方式控股北京东方磁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磁源”)。

公司于2011年7月1日与东方磁源的股东北京磁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东方磁源60%的股权,以下简称“磁源科技”)、自然人股东李恩耀(持有东方磁源40%的股权)及磁源科技主要投资人和法人代表闵章签署了《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各方同意由公司参考东方磁源净资产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对东方磁源进行增资。本次增资总价款为人民币2,250万元,增资完成后,东方磁源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至人民币2,5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出资2,250万元,占东方磁源注册资本的60%。该《备忘录》需经过公司董事会批准之后,方可签署正式投资协议。

公司于2011年8月8日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使用超募资金增资控股东方磁源,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确认意见。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东方磁源成立于2005年1月26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霍各庄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410234307;法定代表人:闵章;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生产稀土永磁材料和其他磁性材料。开发稀土永磁材料和其他磁性材料,自产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货物进出口。

截止2011年6月30日,东方磁源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8,002,938.69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2,742,296.62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5,260,642.07元。(上述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专项审计)。

2、东方磁源现时股本结构情况: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北京磁源科技有限公司60060%
李恩耀40040%
 合计 100%

3、东方磁源股东北京磁源科技有限公司情况:

名称:北京磁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工业区8号

法定代表:闵章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磁性材料、稀土材料的产品开发及技术咨询、转让、销售经鉴定合格后的产品;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的开发及技术咨询、转让;销售金属材料、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

北京磁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情况: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闵章57028.5%
李恩耀47023.5%
宋沛文47023.5%
郭延春37018.5%
刘荣603%
董文湘603%
 合计2000100%

二、对外投资情况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东方磁源股东北京磁源科技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李恩耀及磁源科技主要投资人和法人代表闵章于2011年7月1日签订《谅解备忘录》,公司拟通过向东方磁源增资人民币2,250万元,实现持股60%,控股东方磁源。

截止2011年6月30日,经审计东方磁源净资产为人民币15,260,642.07元(参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职深QJ字[2011]667号《关于北京东方磁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截至2011年6月30日财务状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参考东方磁源净资产水平认缴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即公司本次应出资人民币2,250万元,其中1,500万元为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差额7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东方磁源注册资本将增至人民币2,500万元,公司持有东方磁源60%股权,成为东方磁源的第一大股东和控股股东。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11 年8月8日审议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8月8日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负责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一切后续事宜的议案》,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授权总经理根据《投资协议(草案)》办理对外投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投资入股《投资协议》及相关工商注册等相关手续。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增资价款确定原则

根据东方磁源在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情况,确定新增注册资本1,500万元(大写:壹仟伍佰万元整),增资总价款为2,250万元(大写:贰仟贰佰伍拾万元整),超出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其中公司新增出资额1,500万元,增资总价款为2,25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东方磁源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至2,500万元,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60%。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职深QJ字[2011]667号《关于北京东方磁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截至2011年6月30日财务状况的专项审计报告》,截止2011年6月30日,经审计东方磁源资产总额38,002,938.69元,负债总额22,742,296.62元,净资产15,260,642.07元。

2、投资进度安排

(1)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东方磁源需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对东方磁源进行增资。

(2)东方磁源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根据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签署《投资协议》,增资入股东方磁源。

(3)在《投资协议》签署之日起10日内,公司现金出资的增资全部到位。

(4)公司全部增资到位后,15日内完成工商登记相关工作。

3、公司组织机构和人员安排

东方磁源设立董事会,其中公司推荐三名董事、磁源科技推荐二名董事组成董事会。东方磁源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解聘。

4、资产分享和盈亏分担

东方磁源从基准日(即2011年6月30日)起至本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止持续经营所形成的净利润由本次增资完成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确认的有限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共同分享。

5、避免同业竞争的不竞争的承诺

东方磁源原有股东同意、保证和承诺:其(或其任何关联方)不得在中国境内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东方磁源目前及今后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均不进行任何形式的竞争性合作。其将不会在中国境内以任何形式支持东方磁源以外的第三方从事与东方磁源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及以其他方式参与(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东方磁源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东方磁源原有股东同意赔偿其由于违反该协议导致东方磁源所遭受的一切损失、支出和其他费用,如因违反本承诺而从中受益,其同意将所得收益全额补偿予东方磁源。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公司通过投资入股东方磁源进入烧结钕铁硼行业,为公司拓展稀土永磁电机材料提供契机。通过控股东方磁源,公司在电机用磁性材料领域,将能提供铁氧体永磁材料(包括:干压铁氧体永磁、湿压铁氧体永磁)、稀土永磁材料(包括:粘结钕铁硼、烧结钕铁硼),是国内规格最全、材料覆盖面最广的磁性材料供应商。

2、存在的风险

随着近年来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迅速发展,磁性材料需求快速增长,行业内企业数量增加较快;同时由于我国相对低廉的劳动力成本优势,吸引了国外著名磁性材料制造商纷纷在国内投资设厂,世界磁性材料制造中心也逐渐向中国转移,从而导致国内磁性材料的供给迅速增加,市场竞争加剧,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风险。

烧结钕铁硼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金属镨钕等,属于稀土原材料,在生产成本中比重大,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较为敏感。近来稀土的市场价格受国家出口政策和环保因素的影响出现一定程度的波动,主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影响公司经营和盈利的稳定性。

3、对公司的影响

如果公司能够顺利进入烧结钕铁硼行业,则能有效地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为公司带来一个新的发展契机,并将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增资入股北京东方磁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长远发展。

上述关于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中的2,250万元增资入股北京东方磁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七、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认为:江粉磁材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东方磁源增资人民币2,500万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同意上述事项,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并控股东方磁源,有利于增强公司在稀土永磁材料的竞争力,丰富产品线,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此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东方磁源进行增资。

八、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九、备查资料:

1、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职深QJ字[2011]667号《关于北京东方磁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截至2011年6月30日财务状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4、《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独立意见》;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和归还银行贷款之专项核查意见》;

6、《谅解备忘录》;

7、《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9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1-010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8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现就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江粉磁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15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00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序号投资项目投资总额
年产15000吨高性能电机用永磁铁氧体磁瓦技改项目26,338.05
年产5000吨JPM-2E高性能干压异方性永磁铁氧体材料和制品开发项目8,800.21
年产3000吨环保、高性能粘结永磁铁氧体技改项目4,225.30
磁性材料技术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2,000.00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99,617,469.15元扣除募投项目计划投资413,635,600元,超募资金185,981,869.15 元。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7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深QJ[2011]第64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本着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2,1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具体归还银行贷款执行方案如下:

拟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提前归还银行贷款12,100 万元,明细如下:

借款银行名称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城西支行5,000,000.002011/5/312012/5/2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城西支行7,000,000.002011/6/12012-5.2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城西支行7,000,000.002011/6/12012/5/2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城西支行6,000,000.002011/6/12012/5/2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14,500,000.002010/12/152011/12/1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10,500,000.002011/6/92012/6/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10,000,000.002011/5/52012/5/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11,000,000.002011/6/32012/6/3
江门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环市信用社13,090,000.002009/5/132012/4/20
江门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环市信用社16,910,000.002009/5/132012/4/20
江门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环市信用社10,000,000.002011/5/42012/4/2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10,000,000.002011/5/122012/5/11
合 计121,000,000.00  

公司用超募资金中的12,100 万元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按照现有利率,一年内可节约贷款利息支出7,799,930元,相对在专户存储可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公司在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前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董事会提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2,1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超募资金12,1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是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供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2,1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六、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江粉磁材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银行贷款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江粉磁材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银行贷款。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和归还银行贷款之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9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1-011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8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3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长黄秀芬女士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截止2011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5,570.48万元,项目的具体投入情况及拟置换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
年产15000吨高性能电机用永磁铁氧体磁瓦技改项目12,812.07
年产5000吨JPM-2E高性能干压异方性永磁铁氧体材料和制品开发项目2,561.52
年产3000吨环保、高性能粘结永磁铁氧体技改项目
磁性材料技术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196.89
合 计15,570.48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15,570.4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5,570.48万元。

关于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2011-008《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扩大公司在电机用永磁磁芯领域业务的宽度和广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增长要求,拓展公司业务领域,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250万元对外投资增资入股并控股北京东方磁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250万元对外投资入股北京东方磁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关于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2011-010《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通过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2,1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关于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2011-011《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8月9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1-012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8月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江门江益磁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2011-004《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2011年8月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门江益磁材有限公司已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海分局于2011年8月8日换发的注册号44070000001079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该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江门江益磁材有限公司

住所:江门市金瓯路359号

法定代表人:汪南东

注册资本:肆亿零叁佰陆拾叁万伍仟陆佰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肆亿零叁佰陆拾叁万伍仟陆佰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磁性材料及其器件、粉末冶金零件、机械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微型电机及其驱动系统、电机产品、五金制品、电子产品;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江门江益磁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特此公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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