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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09 证券简称:达意隆 公告编号:2011-017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7月27日以专人送达、邮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8月8日上午8:00在广州市萝岗区云埔一路23号公司一号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公司监事共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蔚女士主持,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参见公司2011年8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1年半年度报告》;《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参见公司2011年8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1-019)。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的变更,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1年8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20)。 二、备查文件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2209 证券简称:达意隆 公告编号:2011-018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7月27日以专人送达、邮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8月8日上午9:45分在公司一号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共7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颂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情况 1.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盘福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盘福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期限一年。 2.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人民币伍仟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3.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请参见公司2011年8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1年半年度报告》;《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请参见公司2011年8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1-019)。 4.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1年8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章程修正案(草案)》。 5.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1年8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6.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1年8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投资管理制度》。 7.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1年8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 8.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张赞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请张赞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聘请张赞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查阅张赞明先生的个人履历,被提名人具有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其任职资格合法。 公司董事会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聘任张赞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张赞明先生个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1。 9.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王贤明先生担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请王贤明先生担任公司审计部经理。 王贤明先生个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2。 10.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1年8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20)。保荐机构出具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的保荐意见书》、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11.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1年8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1-021)。 二、备查文件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8月10日 附件1 张赞明先生简历 张赞明先生:男,42岁,大专学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供应管理部总监、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东莞达意隆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止2011年8月8日,张赞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60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张颂明先生为兄弟关系,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州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颂明先生为兄弟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附件2 王贤明先生简历 王贤明先生:男,42岁,本科学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2月加入本公司,现为本公司会计部职员、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东莞达意隆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2011年8月8日,王贤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张颂明先生、广州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209 证券简称:达意隆 公告编号:2011-020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概述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152号文核准,于2009年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1,616.2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04 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9,459.8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6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999.89万元。2009 年11月24日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了广会所验字[2009]第09005670018 号《验资报告》。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变更项目为“PET瓶供应链系统投资项目”,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6,496.50万元,计划投资五套PET瓶供应链系统。截止2011年6月30日,该项目已投入金额为1,865.04万元,实际完成一套PET瓶供应链系统投资,2011年上半年实现效益156.76万元。此次变更涉及的总金额占总筹资额的比例为25.54%,占本项目投资金额的比例为71.29%。公司拟变更情况具体如下: 1.实施主体变更 “PET瓶供应链系统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根据客户的需求,由公司或公司在客户项目所在地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 2.实施方式变更 “PET瓶供应链系统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客户提供PET瓶原材料变更为根据公司与客户达成的协议,由客户提供PET瓶原材料或实施主体提供PET瓶原材料。由实施主体提供PET瓶原材料所需的资金,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此次变更不会对已实际投资完成的PET瓶供应链系统项目产生影响,不会改变PET瓶供应链系统投资项目的投资方向,变更后对项目的整体效益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的原因 (一)“PET瓶供应链系统投资项目”需要公司在饮料生产企业生产现场投资安装PET瓶生产线,以代工的形式为其生产PET瓶,因客户项目生产现场大多在外地,为了对项目进行有效地管理,充分利用项目所在地的资源,为客户提供便利,降低成本,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实施主体为公司或公司在客户项目所在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PET瓶供应链系统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有客户存在对“带料加工”模式的需求,为拓宽公司PET瓶供应链系统投资项目的发展,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要,以便更好的维护客户关系,公司拟将由客户提供原材料变更为由客户提供原材料或实施主体提供原材料。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的影响 (一)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影响 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增加了全资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选择,可以使公司按照客户所在地以及其生产的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的实施主体为其就近提供优质的服务,也能更好的利用项目所在地的资源,更有效地控制公司管理成本,“PET瓶供应链系统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不会对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产生实质性影响。 (二)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影响 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有利于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拓宽公司“PET供应链系统投资项目”的发展,促进公司“PET供应链系统投资项目”的顺利完成,也可使公司更好的维护与客户的合作关系。PET瓶的原材料价格主要受石油价格影响,存在波动,但由于PET瓶原材料市场价格公开透明且货源充足,公司可通过与客户签订协议,明确原材料价格变动的结算调整机制,来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该变更导致的由实施主体提供PET瓶原材料所需的资金,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PET瓶供应链系统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不会对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后存在的风险及对策 (一)管理风险 “PET瓶供应链系统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将有可能导致全资子公司数量增加,这将给公司的管理和人才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通过继续完善公司制度,提高公司管理水平,选派优秀管理人才等一系列措施以降低变更实施主体可能带来的管理风险。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PET瓶供应链系统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在由实施主体提供PET瓶原材料的方式下,公司会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PET瓶的原材料价格主要受石油价格影响,存在波动。但由于PET瓶原材料价格市场价格公开透明且货源充足,公司可以通过与有该项需求的客户签订协议,明确原材料价格变动的结算调整机制,使该项成本能有效转嫁,同时公司也将密切关注PET瓶原材料市场行情,合理制定采购和生产计划,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由实施主体提供PET瓶原材料所需的资金,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公司将科学决策、充分分析各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时采取措施化解风险,并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若因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变更使实际投入超出募集资金原计划投入,超出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五、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PET瓶供应链系统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根据客户的需求,由公司或公司在客户项目所在地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PET瓶供应链系统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客户提供PET瓶原材料变更为根据公司与客户达成的协议,由客户提供PET瓶原材料或实施主体提供PET瓶原材料。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的变更有利于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完成,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仅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方向和内容均保持不变,不影响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变更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 监事会于2011年8月8日在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的变更,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 保荐机构认为:1、“PET瓶供应链系统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根据客户的需求,由公司或公司在客户项目所在地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实施方式由客户提供PET瓶原材料变更为根据公司与客户达成的协议,由客户提供PET瓶原材料或实施主体提供PET瓶原材料,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的变更有利于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完成;“PET瓶供应链系统投资项目”的投资方向和内容均保持不变,不影响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上述变更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须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 (一)《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的独立意见》 (四)《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的保荐意见》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2209 证券简称:达意隆 公告编号:2011-021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8月8日上午9:45分在公司一号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决定采取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2011年8月26日上午9:45分 3. 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萝岗区云埔一路23号公司一号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1年8月22日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8月22日,于2011年8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4.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5.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内容请参见公司2011年8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1-018)。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 委托代理人凭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1年8月24日下午4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 登记时间:2011年8月23日至2011年8月24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00) 6. 登记地点:广州市萝岗区云埔一路23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琼 电话:020-62956848 传真:020-82265536 电子邮箱:baiqiong126@126.com 2. 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8月1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说明:在各选票栏中,“同意”用“O”表示,“反对”用“X”表示,“弃权”表示弃权。) 委托人股东签名(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本委托书有效期: 注:1、此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若未填写投票指示的,则视同默认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若未填写有效期的,则视同默认为从委托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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