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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40 股票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11-18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8-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无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11年8月10日上午:10:30时; 2. 召开地点: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58号新赛股份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 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 主持人:董事长武宪章先生; 5.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6.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共3名,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51,446,727股,占公司总股本302,708,474股的50.03%。 7.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新赛股份公司章程》(修订版)刊载于2011年7月2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51,446,727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补田冬云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增补田冬云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同监事会届次,任期届满时为止。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51,446,727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 李大民、姚文东 3. 律师的结论意见:公司二○一一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新赛股份201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赛股份201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8月1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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