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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低碳环保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2011年08月11日 2011-08-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以及与本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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