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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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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11-51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8月10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7月29日以专人派送、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送给每位董事。公司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宁夏中银邓肯服饰有限公司购置北京市、银川市、烟台市及哈尔滨市相关房产设立品牌旗舰店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羊绒制品国内市场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

根据羊绒制品国内市场营销体系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在项目建设第一年,宁夏中银邓肯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邓肯服饰”)拟完成计划投资5,339.70万元,新增建设4家直营销售店(以租赁店铺的方式)和25家代理销售店。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经过市场调研,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公司将上述投资计划调整为授权中银邓肯服饰购买房产的方式建设4家直营店。

拟建设的4家直营销售店为:

(1)北京财富时代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综合楼1号2-01的房产,建筑面积为612.19㎡,金额4,530.206万元;

(2)中房集团银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银川市中心巷东侧富力中心商务综合楼33号的房产,建筑面积为891.96㎡,金额1,721.4828万元;

(3)烟台世界广场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烟台富力中心B区西大街39号106号的房产,建筑面积为349.809㎡,金额1,739.00万元;

(4)马仁杰所有的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荣耀上城A-栋-1-2层A5号的房产,建筑面积为363.37㎡,金额1,300.00万元。

上述4家店铺房产总金额为9,290.69万元。如因上述交易导致该项目实际投资总额超出原定计划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筹方式解决。

本次交易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购买的商铺将用作羊绒制品旗舰体验店,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羊绒制品国内市场营销体系建设项目”销售网络的一部分,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及由本次交易所导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宁夏中银邓肯服饰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获批后办理相应的资产交易手续。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次购买房产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审议后认为:“宁夏中银邓肯服饰有限公司本次变更‘羊绒制品国内市场营销体系建设项目’个别销售网点的实施方式,有利于推动公司品牌形象和品牌知名度的提升,有利于促进公司羊绒产品在当地的销售规模、提升经营业绩,有利于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宁夏中银邓肯服饰有限公司本次通过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位于北京、银川、烟台和哈尔滨的旗舰体验店不属于关联交易,未改变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同意上述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变更事宜。”

中山证券作为对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就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事宜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变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作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无异议。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发布的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11-52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宁夏中银邓肯服饰有限公司购置北京市、银川市、烟台市及哈尔滨市相关房产设立品牌旗舰店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羊绒制品国内市场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位于北京、银川、烟台和哈尔滨的商铺用作羊绒制品旗舰体验店。

在购买上述商铺完成后,“羊绒制品国内市场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原有规划全部以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房产开设销售网点的投资方式将变更为部分购置房产的方式来实施,构成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尚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变更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83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6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00万股,每股发行价10.00元,募集资金总额29,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5,755,74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74,244,25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2月1日验证,并出具了“XYZH/2010YCA1127-1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两个募投项目分别由全资子公司宁夏中银绒业原料有限公司和宁夏中银邓肯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邓肯服饰”)具体实施,根据本次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情况,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
合计其中:自有资金投入金额拟以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
5000吨羊绒采购及初加工项目原料公司210,187,000.00100,000,000.00110,187,000.00
羊绒制品国内市场营销体系建设项目中银邓肯服饰180,000,000.0015,942,749.00164,057,251.00
  合计390,187,000.00115,942,749.00274,244,251.00

二、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羊绒制品国内市场营销体系建设项目”的投资计划,在项目建设第一年,中银邓肯服饰拟以租赁店铺的方式新增建设4家直营销售店。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经过市场调研,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公司将上述投资计划调整为授权中银邓肯服饰购买房产的方式建设4家直营店。

拟建设的4家直营销售店为:

(1)北京财富时代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综合楼1号2-01的房产,建筑面积为612.19㎡,金额4,530.206万元;

(2)中房集团银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银川市中心巷东侧富力中心商务综合楼33号的房产,建筑面积为891.96㎡,金额1,721.4828万元;

(3)烟台世界广场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烟台富力中心B区西大街39号106号的房产,建筑面积为349.809㎡,金额1,739.00万元;

(4)马仁杰所有的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荣耀上城A-栋-1-2层A5号的房产,建筑面积为363.37㎡,金额1,300.00万元。

上述4家店铺房产总金额为9,290.69万元。如因上述交易导致该项目实际投资总额超出原定计划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筹方式解决。

本次交易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购买的商铺将用于羊绒制品旗舰体验店,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羊绒制品国内市场营销体系建设项目”销售网络的一部分,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及由本次交易所导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原因及影响

中银邓肯服饰本次通过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位于北京、银川、烟台和哈尔滨的羊绒制品门店,对“羊绒制品国内市场营销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变更的主要原因如下:

1、中银邓肯服饰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四家店铺为旗舰体验店,均处于一、二线城市的繁华商贸区,有利于推动公司品牌形象和品牌知名度的提升,并对促进公司羊绒产品在当地的销售、提升经营业绩起到较好的作用。如果通过租赁的方式开设旗舰店,公司可能面临在租赁协议到期后不能续约的风险,将对旗舰体验店乃至公司的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由于旗舰体验店的建设能够起到较好的公司品牌提升与广告宣传作用,因此旗舰体验店的装修投入较大,需要保证长期稳定的经营期限,如续租不成将使得公司面临前期投入的装修费用无法收回的风险;

3、近年来国内尤其是一二线城市商铺的租金持续增长,一线城市的商铺租金年增长率在20%-30%之间,租金的高企将给企业的日常经营带来一定的压力,而租金的波动也容易给企业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确定性。据公司的初步估算,因购买旗舰店房产增加的每年折旧费用低于目标市场的预期租赁费用,因此,上述调整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的预期效益带来不利影响;

4、能够较好地带动周边地区的羊绒产品销售及招商,更加有利于项目后期代理网点的快速扩张,并且有效地避免了日后因房价上涨而带来的商铺购置成本增加的风险。

综上,上述调整是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和实际经营状况作出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会对本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购买北京、银川、烟台和哈尔滨房产以及由此导致的变更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张文君、陆绮、崔健民和张小盟对公司本次购买北京、银川、烟台和哈尔滨房产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宁夏中银邓肯服饰有限公司本次变更‘羊绒制品国内市场营销体系建设项目’个别销售网点的实施方式,有利于推动公司品牌形象和品牌知名度的提升,有利于促进公司羊绒产品在当地的销售规模、提升经营业绩,有利于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宁夏中银邓肯服饰有限公司本次通过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位于北京、银川、烟台和哈尔滨的旗舰体验店不属于关联交易,未改变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同意上述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变更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宁夏中银邓肯服饰有限公司本次通过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位于北京、银川、烟台和哈尔滨的旗舰体验店,构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经营状况作出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并未改变募集资金实施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上述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变更事宜。”

(三)保荐机构意见

中山证券作为对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就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事宜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变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作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无异议。

五、本次变更募集资金实施方式有关事项说明

1、宁夏中银邓肯服饰有限公司本次购置北京市、银川市、烟台市及哈尔滨市相关房产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须提交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4、保荐机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实施方式之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11-53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2011年8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8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8月25日(星期四)—2011年8月26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8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8月25日15:00 至2011年8月26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于2011年8月23日发布股东大会催告公告。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1年8月22日下午3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地点设在宁夏灵武市羊绒工业园区中银大道南侧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题

(一)审议的议案

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宁夏中银邓肯服饰有限公司购置北京市、银川市、烟台市及哈尔滨市相关房产作为品牌旗舰店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羊绒制品国内市场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1、相关议案内容详见2011年8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内容,以及2011年8月11日当天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所有文件。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及参加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11年8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8月26日(上午8:30-11:3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地址:宁夏灵武市羊绒工业园区中银大道南侧本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750400

电话:0951-4038950-8934 传真:0951-4519290

联系人:陈晓非 徐金叶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8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982

投票简称:中绒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1,每一议案应以相应价格进行申报。

具体如下表所示: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申报价格
《关于全资子公司宁夏中银邓肯服饰有限公司购置北京市、银川市、烟台市及哈尔滨市相关房产作为品牌旗舰店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羊绒制品国内市场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1.00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投票举例

如本公司某股东对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内容如下:

投票代码买入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0982买入1股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 投资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8月25日15:00 至2011年8月26日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投票结果查询。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资者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点后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的结果。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系统如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表决票。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附: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参加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会议通知中列明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表决事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全资子公司宁夏中银邓肯服饰有限公司购置北京市、银川市、烟台市及哈尔滨市相关房产作为品牌旗舰店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羊绒制品国内市场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   

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三、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2011年 8月 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11-54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1年8月10日(星期三)在宁夏灵武市羊绒工业园区中银大道南侧本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7月2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公司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分别为李光珺、杨灵彦、马生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光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宁夏中银邓肯服饰有限公司购置北京市、银川市、烟台市及哈尔滨市相关房产设立品牌旗舰店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羊绒制品国内市场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本次交易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购买的商铺将用作羊绒制品旗舰体验店,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羊绒制品国内市场营销体系建设项目”销售网络的一部分,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及由本次交易所导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宁夏中银邓肯服饰有限公司本次通过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位于北京、银川、烟台和哈尔滨的旗舰体验店,构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经营状况作出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并未改变募集资金实施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上述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变更事宜。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11-55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中期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1年度中期的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尚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可能与最终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1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项 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5

10.78%

0.12

8.79%

108.33%

1.99%

 本报告期末本报告期初增减幅度(%)
股本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27,800.00

2.64

24,900.00

1.64

11.65%

60.98%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财务状况的说明:

报告期公司总资产较上年末增长41.15%,主要原因是:销售提高导致存货增加、货币资金、应收账款有较大增长。所有者权益增加的原因是股东投入资本及未分配利润增加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1、羊绒制品及服装2011年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17,264.7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307.00万元,增幅148.14%,使当期利润有所增加;

2、出售上海建科大厦房产使净利润增加601.25万元。

四、其他说明
1、载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文本。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中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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